柯文哲提覆議案遭否決 北市議會維持原議:重發敬老金

「臺北市重陽敬老禮金致送自治條例」覆議案22日表決,61位市議員全員出席,投票結果爲贊成原決議48人、7人反對、5人棄權,因此維持原決議,表決時國民黨籍市議員全體起立投票。(範揚光攝)

臺北市長柯文哲上任後取消發放敬老金,讓北市長者大爲不滿,臺北市議會11月通過被視爲「敬老金條例」的「臺北市重陽節禮金致送自治條例」草案,柯文哲提覆議案反制,議會大會22日進行表決,現場61位議員全員出席,議長不投票,贊成原決議48人、反對7人、棄權5人,最終維持原決議,意即柯市府須依照該自治條例發放敬老金。

「臺北市重陽節禮金致送自治條例」草案11月在議會表決時,在場有58名議員,議長不投票,當時以48人贊成、4人反對、5人棄權通過,今日投票有61人出席,贊成人數維持48人,反對票7人、棄權5人,最終維持原決議。

無黨籍議員林亮君、林穎孟、邱威傑、苗博雅、黃鬱芬以及民衆黨議員林國成,「5+1」被視爲反對發放敬老金議員,如今反對票增爲7人,但由於投票採無記名,何人跑票不得而知。

國民黨及民進黨團祭出甲級動員,但國民黨團爲防跑票,要求黨內議員用手機全程錄影按「贊成」的過程,沒完整錄影表決過程者將罰款一萬元,並送黨部考紀會處分。投票當下,國民黨籍議員全數起立,以手機全程錄影,錄下表決過程。

臺北市議會現有61席議員,國民黨28席、民進黨18席、無黨籍10席、新黨3席、臺灣民衆黨及社會民主黨各1席。今出席人數61人,全員出席。若國、民兩黨均投下同意票,應有46票贊成。

若三分之二出席議員投下「贊成」原決議議案,代表維持原議決案,若同意票數未達出席議員三分之二者,即不維持原議決案,須就原案重新討論,但不得作覆議前相同之決議。

北市議會11月10日通過「臺北市重陽節禮金致送自治條例」,要求北市府應視財源狀況,發放敬老禮金給65歲以上長者及滿55歲以上原住民長者,並依年齡採分級距。

民進黨團總召樑文傑在表決前於議會表示,當初民進黨支持柯文哲取消普發敬老金,本以爲柯文哲會撙節預算,但沒想到花出去的錢卻遠大於當年的敬老金,花了好幾倍預算在處理他被人埋怨的問題,與其這樣不如恢復發放。

樑文傑也強調,現在通過的版本,是未來市府能視財政能力許可,願意發多少就發多少,不是硬性規定,市府提出覆議案大可不必,「沒有規定市政府每年要發多少或是一定要發」,因此民進黨團還是決定維持原決議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