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文哲3千萬元交保 北檢即時抗告

民衆黨主席柯文哲(前左三)被控在京華城容積率案中收賄、侵佔政治獻金遭羈押禁見一一四天,檢方起訴後移審,臺北地方法院召開羈押庭,合議庭昨凌晨裁定柯三千萬元交保。記者葉信菉/攝影

民衆黨主席柯文哲被控在京華城容積率案中收賄、侵佔政治獻金羈押禁見一一四天,檢方起訴後移審,臺北地方法院召開羈押庭,柯否認犯罪,批檢察官押人取供,合議庭昨凌晨裁定柯三千萬元交保,柯九小時籌錢辦保,結束牢獄生活,北檢不服已提出抗告。

沈慶京、應曉薇等五人都完成保釋

另四名在押被告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裁定四千萬元交保、臺北市議員應曉薇一千五百萬元交保、臺北市前副市長彭振聲五百萬元交保,柯競總前財務長李文宗加保八百萬元,最後以一千萬元交保,五人昨天全部完成保釋。北檢不服法院對柯文哲、應曉薇、沈慶京、李文宗等四名被告裁定交保,已於昨晚間九時三十分,向法院提出抗告,只有對彭振聲不提抗告。

柯文哲涉京華城容積率與政治獻金四大案,不法所得九三七一萬元,檢方起訴柯文哲求刑廿八年六月。

柯:闢室密談京華城典型臆測

柯文哲在接押庭否認犯罪,控訴檢方指他與沈慶京闢室密談京華城是「典型臆測」,也否認寫便條紙命令秘書「橘子」許芷瑜潛逃出國,雖然三名蒞庭檢察官強烈建議續押,但合議庭仍裁定交保。

裁定指出,柯文哲雖否認違背職務收賄、圖利、公益侵佔、背信罪,卻涉犯十年以上重罪,收賄款項高達數千萬元,且使京華城公司圖得百億不法利益,依檢方所提撕碎字條等證據,有羈押事由;檢察官雖控許芷瑜逃亡,卻未指出許女涉案情節,裁定柯以三千萬元交保,限制住居,即日起限制出境、出海,不得有任何接觸同案被告、證人的行爲,若有違反情事,都可能構成再羈押理由。

法官列舉證人有臺中市政府前顧問蔡壁如、基隆市副市長邱佩琳、基隆市長謝國樑等,由於柯妻陳佩琪及部分黨工仍有案在身,爲免裁定生波、影響柯與家人相處,法院稍晚補充裁定「除日常家庭生活及工作所必須外,不得有任何接觸同案被告、證人之行爲」,替柯與陳佩琪接觸與從事黨務解套。

法院內外擠滿羣衆喊主席加油

柯文哲在黨工簇擁下走出法院,法院內外擠滿羣衆吶喊「主席加油」,許多小草在北檢一百公尺外聚集,柯文哲搖下車窗向小草揮手致意。返回住家後,先在家門前跨火爐去黴運,柯語帶哽咽說,「我還是相信自己不是那種圖利、貪污、違法的人」,但遇到這種風風雨雨,表示人生還是有地方要檢討改進。他對民衆黨有責任,絕對不可能冒着讓民衆黨陷入危機的風險逃亡,請司法給當事人充分時間,釐清真相。

民衆黨:用蒼白證據羅織大罪

柯文哲交保前,民衆黨透過柯文哲臉書表示,檢方將沈慶京某個時間提領的現金,湊出接近一五○○的數字,指控成行賄,卻沒有任何收受的時間地點,用蒼白無力的證據羅織巨大罪名,查了四個月,問了八十位以上證人,編派故事,在檢方的起訴書裡,也證明「橘子」根本不是什麼大帳房。

至於三千萬元交保金來源,民衆黨立委黃國昌說,柯文哲是公私分明的人,不會希望用黨的錢去交保。三千萬是一羣默默支持民衆黨的朋友羣策羣力,希望民衆黨能拓展第三勢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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