課審委員被爆是「假家長」 教部:都是長期教育者
▲教育團體4日質疑12年國教課綱審查的家長代表資格不符。(圖/翻攝全國家長會長聯盟,下同)
12年國教課綱審查委員除了專家學者,也納入學生與家長的意見,但國教行動聯盟、全國家長會長聯盟等團體質疑,13個家長代表中有一半人的孩子不是國教階段學生,根本不具「家長」代表性。國教署迴應,這些代表都具有長期教育事務經驗,優先選聘是合理正當的。
教育團體4日表示,課綱因爲課審委員資格不符要延後一年,充分顯示教育部有「應注意而未注意」的過失責任,應該儘速檢查其他課審委員資格是不是適當,尤其是家長代表到底能不能反映來自家長的聲音;教團指出,有一半的家長自己的孩子都超過國教階段,不符合國民教育法中「家長指國民教育階段學生之父母、養父母或監護人」的資格,甚至有人跟考卷商有關係,基於代表合理性、正當性,根本不應該擔任委員。
教團強調,教育部長潘文忠過去擔任國教院副院長,理應對課綱處理程序非常清楚,這次課審委員任命層級拉高到行政院,卻還接連出現烏龍,除了教育部難辭其咎,行政院是不是要也落實責任政治?否則政府單位只會將教育現場變成「長期的教育實驗場」,讓孩子們成爲白老鼠。教團也呼籲這些「家長代表」,可以做真家長的堅強後盾,但不應該越俎代庖。
國教署科長蔡孟愷表示,課綱審議委員組成的法源跟國民教育法是不同的,爲了保持專業性,教育部選擇的標準會優先參考家長是否長期參與教育事務、熟稔學校教學,具有相關課程專長或經驗等;如果家長團體有任何意見或實質建議,也可以傳達給這些代表,由代表在會議上反應,但重新檢視資格的要求則暫不考慮,至於傳出有家長跟考卷商有關係,則會先去「瞭解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