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議蔡政府阻疫苗捐贈 鐘琴總統府前按喇叭最終結果出爐

前新聞局長鐘琴2021年在總統府前按喇叭發聲,被10多名警察包圍。(本報資料照片。陳鴻偉翻攝)

前新聞局長鐘琴2021年響應「我要疫苗」公民抗議活動、開車到總統府前按鳴喇叭,抗議蔡政府阻礙民間捐贈疫苗等不當防疫政策,她因拒絕北市中正一警分局10多員警攔查遭裁罰2萬元並吊扣駕駛執照6個月,她不服提告請求撤銷,遭臺北地院行政訴訟庭駁回,她不服提上訴,臺北高等行政法院駁回確定。

新北市政府交通事件裁決處指控,鍾女在2021年6月7日下午1點多,開車行經北市重慶南路1段與凱達格蘭大道處(總統府前北往南方向)時,經中正一警分局交通分隊員警發現她駕駛汽車持續按鳴喇叭,因而認有「駕駛人按鳴喇叭不依規定約6秒以上」之違規行爲。

新北市交通事件裁決處指出,員警指示鐘琴將汽車停靠路邊接受稽查,但她拒絕員警之指揮稽查逕行駕車離開現場,有「拒絕停車接受稽查而逃逸」之違規行爲,經員警舉發後,裁處罰鍰2萬元,並吊扣駕駛執照6個月。鐘琴不服提行政訴訟,請求撤銷交通裁決。

鐘琴說,本案不是一般的交通違規案件,這是一種公民抗議的表達,她在表達抗議過程中因按喇叭及違規左轉被開罰300元、600元,她已繳納,案發時她被攔阻後接受警方盤查達6、7分鐘之久,員警也已確認身份及行爲動機,沒有拒絕停車受稽查而逃逸。

臺北地院認爲,鐘琴以駕車長按汽車喇叭之違規行爲聲稱響應「我要疫苗」公民抗議活動、駕車行經總統府按鳴喇叭抗議蔡政府阻礙民間捐贈疫苗等不當防疫政策,顯然影響總統府周邊交通安全與公共安寧,她違規行爲顯難因系公民抗議表達而阻卻違法。

法官認爲,鐘琴就算要使用交通工具作爲抗議之方式或手段,以達其訴求,也應符合相關交通法規,自亦無從以員警知悉其身份作爲拒絕停車接受稽查,逕行離開現場之正當理由,原處分並無違誤,判決駁回其訴訟,她提上訴,遭駁回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