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建生技4死命案 兇嫌李鴻淵一審遭判死
男子李鴻淵2014年間因職場糾紛從南投康建生技公司離職後心生不滿,去年7月14日,持槍到康建公司犯案。(本報資料照片)
男子李鴻淵2014年間因職場糾紛從南投康建生技公司離職後心生不滿,去年7月14日,持槍到康建公司以行刑式手法槍殺包括「牛樟芝之父」之稱的老董賴敏男等5人,造成4死慘劇,其中賴經搶救挽回一命。南投地院認爲李男所爲屬「情節最重大之罪」,18日依殺人罪判處3個死刑、1個無期徒刑;另殺人未遂判刑13年,合併應執行刑爲死刑,褫奪公權終身。
判決指出,李鴻淵2012年9月到康建公司任職,與生產課洪姓主管起衝突後被調至園藝課,李認爲董事長賴敏男及其女兒賴彥妤刻意將他調職,還指示園藝課長劉慶杉對他百般刁難,2014年2月5日計劃殺害洪姓課長未遂,全案因證據不足獲判無罪。李不滿該案偵審期間,賴敏男、劉慶杉、女會計張嘉琦等人證詞對他不利,懷恨在心而購買槍彈伺機報復。
地院指出,李男自康建公司離職後求職不順,自認遭職場霸凌,加上和妻子感情不睦,心生怨恨而起殺機。他行兇當天在康健公司前撞見素昧平生的老董胞弟賴鋕卿,爲避免計劃失敗,率先槍殺賴男後,又在短時間內陸續槍殺賴敏男、賴彥妤、劉慶杉、張嘉綺,僅賴敏男送醫倖存,其犯行屬「情節最重大之罪」。
合議庭並囑託臺灣司法心理學會、草屯療養院做量刑鑑定,均認定無從輕調整死刑因素。
合議庭審酌李鴻淵槍殺賴鋕卿部分,量處無期徒刑;李接續行刑式槍殺賴彥妤、劉慶杉、張嘉綺等3人,則分依殺人罪判3個死刑;賴敏男遭槍殺後送醫獲救,愈後有嚴重認知及口語理解障礙,合議庭依殺人未遂罪判有期徒刑13年。
南投地院上一宗判處死刑案件,爲12年前的埔里驚世媳婦林於如殺人案。林於如因積欠賭債爲詐領保險金,殺害母親、毒死婆婆及丈夫,2011年5月20日南投地方法院合併審理判處死刑,該案在2013年6月14日經最高法院判處死刑定讞,尚未執行槍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