砍殺牙醫害1死2傷 兇嫌3度判無期 家屬怒:連殺3人不用死
王姓牙醫師遺孀與被害護理人員發出聯合聲明,表達對賴姓兇嫌未被判死亡的判決無法接受。(資料畫面/林欣儀臺中傳真)
臺中市賴姓男子於2018年5月間,持刀到南區妹妹任職的牙醫診所行兇,導致牙醫師被砍死亡、2名護理人員重傷,因賴男患有思覺失調,一、二審及更一審皆判他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家屬無法接受,發出2000多字聲明,質疑「路邊隨機殺1人死刑,在診所連殺3人卻不用死」。
此事發生於2018年5月24日中午,賴姓男子以找妹妹爲由,衝進妹妹工作的牙醫診所,接連砍殺翁姓、羅姓護理人員及王姓牙醫師,導致翁、羅2人重傷送醫,王姓牙醫傷重不治,因賴男患有思覺失調症,一、二審皆獲判無期徒刑。
此案經三審、最高法院發回更審,臺中高分院今更一審宣判,法官駁回家屬上訴,在殺害牙醫師部分,仍判賴男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且他服刑期滿後須監護5年。至於賴男砍殺2名護理師致重傷部分,分別遭判刑10年、13年有期徒刑;他預謀殺害妹妹則遭判1年6月。
王姓牙醫師的家屬對此無法接受,與其他被害者發出聯合聲明指出,賴男僅因與妹妹不合,竟預藏刀械進入診所,接連刺殺牙醫師與護理人員,且他雖辯稱有思覺失調症病史,但多年前就僅接受支持性心理治療,案發前2個月更經訪視判定無明顯精神狀況,在法院審理此案後才又主張其患病。
聲明指出,賴男出庭應訊時還嗆聲「我聽說在臺灣沒有死刑」,無法接受犯嫌一再辯解與強詞奪理;去年3月發生在新店的隨機殺人案,兇嫌被臺北地院判死刑,而本案中賴男光天化日持刀血洗診所,卻未被判死刑,根本是有違天理、不足以彰顯公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