凱米颱風過境後屏東縣指定區域 當地居民得自由撿拾漂流木
▲屏東縣指定區域,開獲當地居民得自由撿拾漂流木 。(圖/林業保育署屏東分署提供)
記者陳昆福/屏東報導
今年7月底凱米颱風過境,屏東縣境內河川、海灘、海岸浮覆地遍佈許多漂流木,經各機關積極清理後,屏東縣政府於9月9月正式公告自由撿拾漂流木區域,撿拾期限至下一次中央氣象署發佈陸上臺風警報或豪雨特報爲止,設籍於屏東縣居民得自由撿拾。
屏東縣行政區域開放撿拾之海岸浮覆地及沿岸海堤區域包括新園鄉鹽埔村及共和村,東港鎮鎮海里,林邊鄉水利村,佳冬鄉塩豐村、燄塩村、賴家村,枋寮鄉大莊村、新龍村、枋寮村、保生村,枋山鄉加祿村、嘉和村、枋山村、善餘村、楓港村,及車城鄉的海口村、福安村、新街村、射寮村等。
國有林區域外,中央管河川部分的高屏溪水系、東港溪水系、四重溪水系,及縣管河川的林邊溪、率芒溪、枋山溪、楓港溪、保力溪、七裡溪、石盤溪之河道兩岸及出海口範圍,當地民衆亦可自由撿拾漂流木,惟禁止使用機具搬運野溪、河川區域內之漂流木。
另外凱米颱風造成東港鹽埔漁港堆積大量漂流木,這次漁業署亦已打撈清理集中堆置於海巡署鹽埔安檢所對面突堤(活魚運搬碼頭,詳附開放撿拾區域範圍圖),經屏東縣政府認定不具標售價值的漂流木,民衆亦得自由撿拾。
屏東縣政府特別提醒民衆,各水庫蓄水範圍、港口、軍事區域、國有林區域、國家公園及國家風景區範圍非開放區域,不得撿拾。如須於沿岸海堤區域內或東港鹽埔漁港範圍等管制區域使用機具時,應向水利處、農業部漁業署等管理權責單位申請許可。
在鹽埔漁港撿拾期間以不影響現場漁船運搬養殖活動作業使用爲原則。以及屏東縣公告得撿拾對象僅限設籍屏東縣居民,請撿拾者務必隨身攜帶身分證件,並隨時注意氣象資訊及自身生命安全。
林業保育署屏東分署則提醒,撿拾漂流木不得裁切,並需符合末徑小於20公分且長度小於2公尺,或重量小於50公斤,無政府註記或啓印標記等,如有撿拾具註記之漂流木,應通報屏東分署潮州工作站或恆春工作站保管。相關注意事項亦同步公告於林業保育署屏東分署官網 https://pingtung.forest.gov.tw/driftwood-news/0074452 。
另外高雄市政府持續清理海岸線漂流木中,預計在9月底完成清理後公告自由撿拾漂流木,尚未公告前,請民衆勿前往撿拾,以免觸法受罰。
相關規定可洽詢屏東分署(08-7236941轉224)或屏東縣政府農業處(08-7320415轉3741)及高雄市政府農業局(07-7995678轉61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