剴剴案民進黨批北市府未訪視 社會局駁斥非事實
針對民進黨發言人吳崢批評剴剴案爭議,臺北市社會局表示,內容資訊顯有偏誤,訪視依中央規範執行,未有該訪視而未訪視的狀況,呼籲政黨應查證、發佈正確訊息以正視聽。(民進黨提供/丁上程臺北傳真)
針對剴剴案爭議,民進黨發言人吳崢21日表示,臺北市社會局連續三個月三度應訪視而未訪視,最終造成悲劇發生。對此臺北市社會局表示,內容資訊顯有偏誤,訪視依中央規範執行,未有該訪視而未訪視的狀況,呼籲政黨應查證、發佈正確訊息以正視聽。
社會局表示,保母訪視方式及次數規定,案發當時依居家式托育服務提供者登記及管理辦法第18條規定:首次訪視,應於收託後1個月內進行;提供全日、夜間托育服務者,「每年訪視4次」。居家登記管理辦法主要系範定托育服務管理機制,本案居服中心皆依規定進行訪視,此前另有二次訪視。
社會局強調,剴剴於2023年9月始託,故居服中心即於2023年9月26日前往訪視,按規定依中央政府各項指引評估,當次並無異狀,另由兒盟社工定期1個月訪視1次,以瞭解兒童照顧狀況。
社會局直言,訪視依中央規範執行,未有該訪視而未訪視之情事,去年已發佈新聞稿澄清,本局再次呼籲政黨查證、發佈正確訊息,以正視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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