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剷鬥機頭伸窗外看距離!29歲男被「夾爆頭噴血慘死」 老闆遭判刑

▲29歲男遭剷鬥機剷鬥臂夾爆頭慘死,老闆遭判刑。(圖/記者郭世賢翻攝)

記者陳韻如/基隆報導

基隆港西岸27號碼頭2023年8月21日發生一起恐怖工安意外!一名29歲謝姓男子開剷鬥機準備倒車上大貨車,要隨公司前往其他工地時,因探頭查看後方狀況,而不慎觸動踏板,導致剷鬥臂揚起,謝男頭部當場遭夾爆,大量噴血慘死。案經法院審理,法官認定,其公司張姓老闆因未裝防護措施,才釀成悲劇,因此依法判處5月徒刑,得易科罰金。

根據判決,謝男受僱於首席環保企業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8月21日上午被派往基隆港西岸27號碼頭工作,並駕駛剷鬥機清運廢棄物,等到清運工程完成之後,謝男準備將剷鬥機開上運輸用的大貨車上,而在倒車時他起身並將頭伸出窗外,卻不慎觸動腳踏板,剷鬥臂隨即啓動上揚,謝男頭部當場被夾爆,噴出大量鮮血慘死。

謝男家屬事後對公司提告求償,檢方偵辦後認爲,首席公司應該依照職業安全衛生法規定,對機械設備等,加裝符合規定的設備及措施,且僱主也應該在勞工離開機械時,將機械熄火或安置剎車等,防止機械滑動,也應該在剷鬥機上架設安全杆及完整的窗邊防護網,但身爲負責人的張男卻都未作到,纔會造成此次事故發生,因此依法將張男提起公訴。

法官審理後認爲,公司的張姓老闆沒有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及管理機制,導致憾事發生,造成家屬遭受驟失親人之痛,實屬不該,但考量他對於犯行坦承不諱,且也已與家屬達成和解,經家屬同意予以輕量刑、緩刑後,法官最終依過失致死罪嫌,輕判他5月徒刑,得易科罰金。緩刑2年。全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