軍人住青旅伸鹹豬手遭判刑提上訴 刑期慘變5倍

一名軍人住在青旅時猥褻同房室友。(示意圖/Shutterstock)

一名現役胡姓軍人前年投宿北市一間青年旅館,卻趁着酒勁偷摸同房的少年大腿內側,遭到少年報警提告。一審法院依犯性騷擾罪,處拘役55日,案經上訴,高等法院認爲胡男爲軍人,改依現役軍人犯乘機猥褻罪,處有期徒刑9月可再上訴。

判決書指出,胡姓軍人2020年9月晚間投宿北市某間青年旅館,與少年A等人同房,未料,隔日凌晨胡男見A男熟睡,便掀開A男牀位的窗簾,以手撫摸A男的左側大腿及鼠蹊部,一舉驚醒A男後走出房間。

後來,A男趁隙傳送訊息向友人呼救,胡男返回房間後再度掀開A男牀位的窗簾,當場被A男斥責,胡男後退幾步後,站在走廊上掏出下體,面對A男的牀位自慰返回牀上休息,A男確定胡男熟睡後才逃出房間求援報警。

一審法院依犯性騷擾防治法第25條第1項之性騷擾罪,處拘役55日,胡男不服判決上訴,高等法院審理時,法官認爲胡男爲軍人,所犯的法條應爲陸海空軍刑法中的現役軍人乘機猥褻罪,故撤銷原判決,改處有期徒刑9月。可再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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