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羣衆關切 傳遞司法溫度

在美麗的羌塘草原上,有這樣一個團隊,他們堅持以習近平法治思想爲指引,忠實履行憲法法律賦予的職責,在基層一線踐行公平正義、司法爲民的使命,這個團隊就是巴青縣人民法院立案庭。

巴青縣人民法院立案庭只有5名幹警,卻擔負起全院立案審查、訴訟服務、多元解紛、訴調對接等工作,基於幹警們優秀的工作表現,2023年12月,該庭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全國法院先進集體”稱號。

今年以來,該庭共接收民商事案件198件,其中矛盾糾紛排查化解29件、立案72件、訴前調解49件、訴前調確7件、民特18件。198件中,給各類調解組織分流62件,各類調解組織和各職能單位部門調解處置矛盾糾紛成功率達89.83%,未經委派當事人主動到調解組織調解並申請司法確認案件18件。

服務零距離

巴青縣本塔鄉村民格某和妻子央某的離婚糾紛一直僵持不下,讓家人焦急萬分。近期,巴青縣人民法院立案庭和本塔鄉派出所“警民一家親”調解室攜手,通過一天的時間讓此案得以成功化解。

比扎是巴青縣人民法院4名專職特邀調解員中的一位,他熟悉本地風俗人情,能和羣衆無障礙溝通,面對不同的當事人時,他靈活採用不同的調解策略,使他成爲羣衆心中可以信得過的人。

今年以來,他和其他3名專職特邀調解員共計訴前委派調解案件58件,訴中委託調解5件,其中調解成功61件,調解成功率爲96.83%,不僅讓矛盾糾紛化解在基層,也形成了巴青縣人民法院獨具特色的調解文化。

對簿公堂不是解決矛盾糾紛的唯一辦法,讓問題止於訴前纔是最優解。“羌”調解品牌,是巴青縣法院立案庭匯聚多元解紛力量,從過去單純的“走出去”,轉變爲“走出去”和“請進來”相結合,而打造的一項重點工作。立案庭積極主動作爲,完善原有的解紛體系,壯大解紛隊伍,制定《巴青縣人民法院特邀調解組織、特邀調解員管理辦法(試行)》,推動特邀調解員在10個鄉鎮實現全覆蓋。

同時,立案庭創新推出“法院分流+各類調解組織(各職能單位部門)”引流形式,在當事人起訴後將案件分級分流分類至各調解組織和各職能單位進行前期調解,法院全過程主動參與並指導調解工作和法律釋疑解惑,優化資源配置和處置流程,矛盾調解效率明顯提升。

對於經訴前首次分流、調解組織引流後,迴流至法院且存在調解可能的案件,或者各類調解組織主動邀請法院參與調解的案件,充分運用“羌”調解理念+調解組織形式聯合開展調解。

對於列入訴前案件的,邁出那曲市法院系統統一“訴前調解”“訴前調書”法律文書應用第一步,以法律文書賦予強制執行力。對於進入訴訟程序的案件,加強“人民陪審員+人民調解員+特邀調解員”三方聯動,借力參與調解、委託調解、特邀調解等多種形式,實現大多數矛盾糾紛在訴前依法高效化解。

今年以來,立案庭訴前調書結案49件,訴前調確結案7件,訴訟調解結案18件。

便民暖人心

2023年底,巴青縣人民法院駐崗切鄉多元解紛聯絡站成立,聯絡站整合法官、民警、鄉鎮綜治力量、人民調解員等多元力量,爲轄區羣衆儘可能提供全鏈條的法律服務。

司法體制改革以來,巴青縣人民法院又相繼開通“12368”全國訴訟服務熱線、微信繳納案件訴訟費等服務,依託律師服務平臺、人民法院保全平臺、人民法院調解平臺、人民法院在線服務(西藏)等平臺,進一步深化網上立案、跨域立案,形成了“一廳一網一線”格局。

立案大廳有機融合了“一站式”訴訟服務的便民特點和“一站式”解紛的整合特點。巴青縣人民法院充分發揮法院在矛盾糾紛化解中的專業優勢和協調作用,創新“法院+”多元解紛格局,以“法官、法官助理、書記員”+鄉鎮、“楓橋人民法庭創建+典型推廣”的訴調對接機制創新,推動矛盾糾紛多元共治。進一步延伸司法職能,出臺《巴青縣人民法院關於推進新時代人民法庭工作高質量發展的實施方案》《巴青縣人民法院包鄉聯絡機制》,派出20名工作人員下沉基層一線,深入網格社區和村居,主動開展政策和法律宣講、社情民意調研、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多元解紛機制聯絡工作,有效嵌入基層“治理圈”,推進鄉村系統治理、依法治理、綜合治理、源頭治理,助力全方位服務鄉村振興。一系列便民利民的司法舉措,將糾紛止訴於源、息訴於調、化訴於理,使得老百姓在家門口就解決了糾紛,充分減輕了當事人訴累,達到真正的司法爲民,司法便民。

辦案更高效

“繁案團隊主要審理財產關係複雜的婚姻家庭類案件、勞動爭議案件、建設工程施工合同類案件、被告公告送達的案件,以及其他疑難複雜新類型的案件,繁案團隊在確保案件質量的前提下,提升案件辦理速度,切實做到了簡案快辦不減質,繁案精審不減速。”巴青縣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長次仁布吉說。

按照《巴青縣人民法院案件繁簡分流實施細則(試行)》《巴青縣人民法院關於成立繁簡案團隊的決定》,巴青縣人民法院根據案件辦理的實際情況,組建了立案團隊、簡案團隊、繁案團隊,做到簡案快審、繁案精審,繁案團隊審結案件佔已結案件總數的14.97%。

如今,立案庭在堅持服務大局、司法爲民、公正司法,積極推動社會治理,深入推進司法改革,切實加強隊伍建設等工作中,立案審判工作不斷優化,預防化解矛盾糾紛能力穩步提高,人民羣衆感受到更多、更直接、更實在的獲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次仁布吉表示,巴青人民法院立案庭將繼續牢固樹立能動司法理念,主動延伸司法職能,落實既要“抓末端、治已病”,更要“抓前段、治未病”的要求,努力從根源上解決問題,減少矛盾激化、訴至法院的情況,力爭畫出社會治理最大“同心圓”,同時,持續健全完善訴源治理和多元解紛機制,加強訴訟與非訴訟糾紛解決方式的有效銜接,堅持和發展新時代“楓橋經驗”,滿足廣大人民羣衆多元、高效、便捷的解紛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