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駕競速撞死單親爸 死者母哭訴「兒子從不飲酒卻被酒駕撞死」

男子李佳修去年11月14日凌晨酒駕競速狂飆,行經行政院前的忠孝西路地下道時追撞前車,致24歲王姓駕駛傷重不治,李還對處理員警咆哮作勢奪槍,大腿遭開2槍制伏,(本報資料照片)

23歲男子李佳修去年酒駕競速狂飆,行經行政院前的忠孝西路地下道時追撞前車,致24歲王姓單親父親傷重死亡,臺北地方法院25日由國民法官參審,死者母親在法庭上哭說,兒子生前從不飲酒,「一直努力活着卻被撞死」,她無法原諒李男。

24日北院首次開庭時,李雖認罪但主張自首可減刑,檢察官不認同並當場播放警方蒐證錄影畫面,指李未承認酒後開車,國民法官們看到李酒後囂張嗆警的畫面,表情相當嚴肅。

檢察官有備而來,拿出李案發後接受警方偵訊的筆錄,主張李警詢時否認酒後開車,況且第一時間警消接獲報案也不是李的打電話,李 的律師則要求播放另一段蒐證畫面,主張員警到場時,李曾大喊回答「是我酒駕」;本案由6位國民法官、3位職業法官共組合議庭審理,24日起展開審理程序,28日宣判,酒駕撞死人是否會遭「國民」重判,未來將是矚目焦點。

根據《刑法》規定,酒駕因而致人於死者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200萬元以下罰金; 曾犯酒駕經有罪判決確定或經緩起訴處分確定,於10年內再因酒駕致人於死者,處無期徒刑或5年以上有期徒刑,得併科300萬元以下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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