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駕闖禍推給死去友人 肇事者辯稱「醉到不知誰開車」
肇事李男把過失推給死去的友人,還辯稱喝到根本不知道是誰開車,誇張證詞連法官都聽不下去。(圖/翻攝自報系資料照)
臺中李姓男子去年開車到中市金錢豹酒店喝酒,明明已喝醉卻爲了省代駕費用,向酒店泊車員工謊稱「意識清楚」執意開車載友人上路,結果纔剛上國道就因不勝酒力自撞護欄與友人雙雙噴飛車外,友人顏男不幸慘死,李男雖幸運撿回一命卻辯稱「醉到不知誰開車」,但臺中地院今認定李男涉公共危險致死罪,一審判刑4年10月。
判決書指出,李男去年3月17日從嘉義開車到中市金錢豹酒店喝酒,酒後李男仍執意開車返回嘉義,車內還載一名友人顏男,並向欲代駕的酒店陳姓泊車員工堅稱「意識清楚」,但李男因不勝酒力自撞護欄發生車禍,顏男因顱骨變形當場死亡,李則急救後撿回一命。
後來經醫院抽血換算李男的酒精濃度1.305毫克,嚴重超標,經警方調查後依公共危險等罪嫌送辦,但李男卻否認涉嫌公共危險致人於死,辯稱當時他跟顏都「醉到不知道是誰開車的」。
但是酒店陳姓員工出庭作證,陳清楚描述說,當時他替李男的車輛開出時,李男坐在右前座、已經睡着的顏則坐在右後座,此時還坐在駕駛座的他曾詢問李是否需代駕將2人載回嘉義,但李聽到數千元的代駕價格後直說「我意識很清楚,自己開就好」,執意開車上路,證人的說詞成爲法院判斷的重要依據。
臺中地院認定證人陳姓員工的說詞,並根據警方蒐集證據、臺中地檢署驗屍報告等事證,認定李涉嫌公共危險致死罪的犯行明確,且李過去就有酒駕肇事遭判刑的紀錄屬於累犯,依法加重其刑,全案判4年10月,可上訴。
更多 CTWANT 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