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後衝突撂人包圍派出所 高雄囂張醉男竟沒事...無罪理由曝

▲酒客在酒後包圍三民第一分局哈爾濱派出所被送辦。(圖/翻攝自Google Map)

記者陳宏瑞/高雄報導

高雄一名鄭姓男子前年6月間和友人到酒店飲酒狂歡,過程中與陳姓友人因故發生衝突,鄭男動手打傷陳後逃離現場,陳於是往派出所報案作筆錄,鄭得知後,竟找來5名友人一同前往派出所前守候,準備找陳男「談一談」,警方獲報後隔開雙方,並將鄭等人依妨害秩序罪送辦。法院審理後,法官認爲鄭男等人在員警制止後,並沒有進一步的攻擊行動,因此將7人全部判決無罪。

判決指出,鄭男2022年6月3日凌晨1點多,和陳姓等多名友人到酒店飲酒作樂,期間鄭、陳兩人因故起衝突,雙方在包廂內推擠拉扯叫囂,混亂中陳男被人拿東西K中頭後倒地,鄭男帶着5名友人先行離去,酒店見有人鬧事報警,警方獲報到場將仍受傷的陳男等人送醫,隨後帶回派出所詢問事發經過。

到了凌晨3點多,鄭男得知陳男在派出所製作筆錄,竟帶着5名友人派出所外等候,準備等陳男離開時「聊一聊」,員警見狀立即呼叫支援,優勢警力趕到後,隔開鄭男等人,雙方纔沒有釀進一波衝突,並警方則在事後將鄭男6人和陳男依妨害秩序罪送辦。

法院審理時,鄭男辯稱當時他的女友也在派出所內製作筆錄,他是去「關心」女友做筆錄的情形,不是要去找陳男的麻煩,也沒有鬧事,只是單純在派出所外「等人」。

法官根據警方的監視器畫面,發現員警在隔開雙方後,鄭男等人並沒有做一進攻擊、挑釁或恐嚇污辱的動作,沒有互相或對其他在場特定人或不特定人實施強暴或脅迫行爲,也沒波及蔓延至周邊不特定、多數、隨機之人或物,使公衆恐懼不安、危害社會安全及安寧之外溢作用,因此判鄭男等7人無罪,全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