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店女包廂內遭扯爛內褲指侵 男客隔天傳道歉簡訊下場慘
臺北1名酒店女公關小芳(化名)2018年遭男客人酒醉後企圖在包廂內指侵她,她的內褲當場被扯破大洞,決定提告。(示意圖/Shutterstock提供)
臺北1名酒店女公關小芳(化名)2018年遭男客人酒醉後企圖在包廂內指侵她,她的內褲當場被扯破大洞,事後大腿多處瘀青,並自稱下體有撕裂傷,決定提告;男客人隔天酒醒後雖傳訊息道歉並願意賠償,她則氣炸迴應「抱歉?害我下面撕裂傷還流血」,法院依性侵未遂判男子2年2月徒刑,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小芳2018年10月某日在北市中山區某間酒店工作,期間被1名男子包出場至另1間酒店,隔日凌晨2點時,對方竟趁着包廂內沒人時,強行拉扯她的內褲企圖指侵,最後她大喊「我沒有提供性服務」並按服務鈴,對方纔遭酒店少爺阻止,她事後發現內褲重要部位遭扯破大洞,憤怒決定提告。
小芳事後驗傷指出,她右大腿外側瘀青、前頸胸處、左會陰大腿交接處、右大腿內側中段均有挫傷,而對方男子知道事情鬧大後,在隔天傳簡訊向她賠罪「我喝比較多,要說聲抱歉」並願意賠錢,但她則迴應「抱歉?害我下面撕裂傷還流血」堅決提告;不過男子在法庭上還否認犯行,稱小芳當天已先離開。
小芳在法庭上表示,男子當天想強行脫她的內褲「用手來硬的」,當時感覺到對方的手指有插入2、3次,因此陰道口會痛。法院綜合當時在場的酒店少爺證詞、小芳驗傷報告,認定小芳無挾怨報復可能性,判男子性侵未遂犯行明確,判刑2年2月,還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