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臭男「不戴口罩」吃北市第一張罰單 捷運吐檳榔下場再罰3000

記者袁茵臺北報導

北市市長黃珊珊29日公佈,北市開罰第一起未戴口罩且屢勸不聽者的3000元罰單,而地點就位在捷運站內。關於此被開罰對象,是一名34歲的林姓男子於12月15日搭乘板南線捷運時,違法列車中嚼食檳榔、隨地吐檳榔渣,且又沒有佩戴口罩,因此除了黃珊珊提及的開罰3000元之外,還另外被罰了3000元,總計6000元。

▲男子在捷運站內咀嚼檳榔,甚至還將檳榔汁吐在捷運車廂。(圖/記者邱中嶽翻攝)

黃珊珊29日召開臨時記者會宣佈跨年防疫,提及今天北市開了第一張沒戴口罩的3000元罰單,地點就位在捷運站,由臺北捷運公司交到交通局

針對北市開出第一張罰單,臺北捷運公司表示,其實就是12月15日的案子,一名34歲有酒味的林姓男子,於15日下午6時許搭乘捷運,沒有戴口罩就闖入捷運車廂,且還在車內大嚼檳榔,甚至將檳榔汁吐在捷運地板上。

臺北捷運公司指出,林男「嚼食檳榔」及「隨地吐檳榔渣」等違法行爲,已依《大衆捷運法》第50條第1項第9款,分別處新臺幣1500元罰鍰,共3000元;另未戴口罩且勸導不聽,也依《傳染病防治法通報》開罰3000元,因此林男一共被開3張罰單,一共6000元。

臺北市副市長黃珊珊29日受訪。(圖/記者袁茵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