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障者在會所安身 下一步回歸社會

社區精神病人支持機構「臺北市興隆會所」。記者侯永全/攝影

精神障礙者明川大三那年因一次創傷事件,被診斷出躁鬱症,領有身心障礙手冊。當時法律還未限制強制就醫的條件,他先後被父母強制送醫十一次,甚至以探訪爲由,帶着警消到宿舍抓人。父母雙亡後,他把雙親留下的房子出租,自己也希望找份工作支應生活所需、迴歸社會。

過去出院後回到家,對外界社會的恐懼、不適應,明川總是窩在家裡看電視,不願走出戶外與人互動,因此與社會斷了連結。

在臺北市勞動局介紹下,明川進入社區精障者支持單位「興隆會所」。在這裡他與其他精障者、社工一起工作,從行政組處理庶務做起,現在他成爲會所「社區走跳組」成員,除了到外縣市參加研習會、也代表積極對外發聲,爭取精障者權益。

最近,明川更加入「同儕工作者」培力,完成訓練後,他將成爲精障者同儕關懷員,除了協助其他精障者,也作爲他重回朝九晚五正職工作的準備。

會所白板上貼有一張「明川Morning Call」的提醒便條。會所主任張美琦表示,精障者出院後很須要調整作息,生活纔不會空洞、有失落感,爲了讓明川趕上每天的晨會,會所成員會輪流叫明川起牀。

明川說,自己常會睡過頭或不願出門,有位同爲精障者的會所成員,會主動打電話給他「報天氣」,雖然話語總是簡短,但仍讓他感到同儕支持力量。近期他遭到詐騙,也在會所工作者的幫忙下,重新站穩腳步,也期待找到下份工作重回社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