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舍命案/恐怖批鬥3小時 8人涉傷害致死
臺北地檢署依傷害致死等罪嫌起訴精舍命案被告「上師」王薀(右)。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北檢昨偵結,王薀(本名王江鎮)、乾子昀、樑碧茵、遊秀鈴、呂莉芳、姜芃妤、吳慧珠、李淵源八人涉傷害致死罪嫌,吳傍丹負責把風涉幫助強制、幫助傷害罪嫌,黃文琪、李宸宇,藝人李威(本名李翊瑋)、李妻簡瑀家涉幫助傷害致死、幫助強制罪,共起訴十三人。李威作證供出案情,轉污點證人,檢方建請依證人保護法規定予以減輕或免除其刑。
檢方調查,蔡姓女子去年七月廿三日在精舍死亡,身高一四一公分體重僅卅多公斤,身體全是新瘀傷,經解剖爲橫紋肌溶解症休克;蔡女跟王薀學佛廿多年,擔任茶室「水月草堂」出納,也負責王私人帳務。因王和前妻離婚,調解財產分配沒算清楚,致王損失數百萬元。
王薀離婚財產分配拿一億多元,卻因這數百萬元,從去年二月間起多次在水月草堂召開「研討」,討論蔡女應如何改進行爲。
去年五月十九日至隔日凌晨,王薀以絕對權威和女住持「耀智師父」吳慧珠涉強制逼迫蔡女出家剃光頭;另涉命蔡女每天在讀書會頂樓,五體投地行大禮拜四、五百次,蔡女難忍一度跨越欄杆以自殺要脅,王薀去年六月起改令蔡女在大安區四維路精舍堆放雜物且無寢具和室,持續每天「大禮拜」,蔡女自此少與家屬聯繫。
起訴指出,去年七月王薀在「研討」中命同樣算錯帳的樑碧茵與蔡女互罵,互相背起對方走二公尺、跳起來,甚至在地上打滾;還涉讓一四一公分高的蔡女跑跳摸天花板上燈,蔡女在衆人壓迫下只能屈服。
去年七月廿三日深夜十時許,王薀再開批鬥研討會,逼蔡下跪磕頭長達三小時,命蔡女講出過錯請求原諒,蔡女不願開口被命下跪「小禮拜」,「道歉就原諒妳」,蔡女跪拜二次就拒絕配合,遭拉衣領強迫起身、下跪來回多次,身體一直撞擊地面,不支倒地後,吳慧珠還憤怒拖行蔡女二、三次,怒斥「還在演」,大力打蔡女後腦勺多下,打肩膀、屁股,踢後膝蓋,樑碧茵強拉蔡女起身,再強壓下跪磕頭。
三小時後研討結束,吳慧珠、姜芃妤、李淵源涉用雨衣覆蓋、膠帶捆綁蔡推回精舍搬進放雜物的和室,凌晨三時許發現蔡女異狀,王薀等人立刻LINE羣組討論如何滅證,上午十時許才叫救護車,蔡女死亡。
王薀迄今否認犯行,辯稱雖在場,但「女生常常吵鬧,我無法介入」。移審後乾子昀、樑碧茵、遊秀鈴昨晚均裁定繼續羈押。
提醒您:若您或身邊的人有心理困擾,可撥打1925(依舊愛我)安心專線
★珍惜生命,若您或身邊的人有心理困擾,可撥打安心專線:1925|生命線協談專線:1995|張老師專線:19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