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出手 「新竹怪小黃」不能再靠行
新竹「恐怖計程車」引發民衆恐慌,核發執業登記證的桃園市警局晚間9時找到孫姓司機,經道德勸說,取得執業登記證代保管。記者陳俊智/翻攝
警政署昨天指出,該名計程車駕駛人態度惡劣、不放人下車,引發地方議論,警方調查後,轄區警局已經將孫姓計程車駕駛人移送偵辦,昨天也行文各職業公會及車行,孫姓駕駛人將無法靠行,防範他再以計程車駕駛人執業登記證靠行營業。
警政署昨天通令各警察機關嚴正執法,對於計程車駕駛人有故意繞道行駛者,按現場事實,得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卅八條,處六百元以上一千兩百元以下罰鍰,故意不讓乘客下車情事,按現場事實,得依刑法妨害自由罪移送法辦。
另計程車駕駛人不依規定期限,辦理執業登記事項之異動申報,或參加年度查驗者,得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卅六條,處一千兩百元罰鍰;逾期六個月以上仍不辦理者,廢止其執業登記。
警政署呼籲民衆對於惡質計程車駕駛人違法、違規情事勇於檢舉,警方將依法舉發、取締,並依情節移送偵辦,展現警察遏阻計程車駕駛人違法、違規行爲決心,以維護乘客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