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持盾牌猛打頭部 學生律師:告江宜樺王卓鈞殺人未遂

▲在警方強制驅離下,有學生被打到血流滿面。(圖/記者徐文彬攝)

社會中心臺北報導

警方24日展開6波行動,強制驅離佔領行政院的學生,12小時收復行政院,過程中造成警民雙方100多人受傷。行政院長江宜樺強調,不行使公權力愧對國人。但學生義務律師團痛批警方執法過當,要控告江揆警政署長王卓鈞臺北市中正一警分局長方仰寧殺人未遂、重傷害和傷害。

律師團表示,鎮暴警察執法過程中手持警棍盾牌等較人體堅硬的工具,不斷地往手無寸鐵的學生和其他現場民衆頭部猛擊,導致不少人當場血流如注,「相信此一畫面,是整夜未睡、守在電視機前看現場直播畫面的您我,永生難忘的噩夢」。

律師團指出,根據最高法院43年臺上字第109號判例意旨,若行爲人於行爲之際,手持木棍等工具向被害人頭部猛擊時,主觀上即有殺死被害人之不確定的故意;執法員警種種作爲顯有故意殺人的主觀犯意,逾越執法應有的界線,更造成了將近百名的輕重傷者

律師團說,將追究江宜樺、王卓鈞和方仰寧3人的殺人未遂、重傷害及傷害所有刑事責任,絕不寬貸;至於個人鎮暴員警的刑事責任,也會在逐一搜證後予以追訴。律師團呼籲民衆提供警察打人照片影片佐證,若有人受傷也提供驗傷單

▼在優勢警力下,學生只能一一被驅離。(圖/東森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