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編上億元網宣打詐 牛煦庭:詐團投廣告 平臺兩頭賺

國民黨立委牛煦庭。圖/聯合報系資料照

警政署在明年度預算中編列反詐騙宣傳經費2億3491萬元,當中有1億540萬元是網路宣導、1億1600萬元用於電視節目。國民黨立委牛煦庭質疑,警政署如無規畫,只想與詐騙集團玩「軍備競賽」,導致詐騙集團與網路平臺一起賺走人民血汗錢。

內政部警政署2025年度反詐預算其中一筆項目爲「165反詐騙專線、全般刑案、暑期青少年預防犯罪及辦理民衆識別詐騙與提升反詐騙億是等宣傳經費」。警政署對此迴應,宣傳預算包括強化網路宣導1億540萬元,同時新增電視節目1億1600萬元,希望更全面有效拓展宣導通路,擴大觸及個族羣,提升防詐意識,減少民衆財產損失。

警政署還提到,據統計資料「網路」爲各類型詐騙案件得主要管道,所有詐欺案件中,以「網路傳送詐騙訊息」比例最高,達87%,其中最嚴重的「假投資詐騙案」更高達96%,因此於2025年預算中增加網路宣傳經費,並規畫由電視媒體與民間團體合作方式,將反詐騙資訊擴大觸及各族羣民衆。

不過,牛煦庭抨擊,警政署僅用209個字迴應,便想通過2.3億元的反詐預算,是否太過草率?而且也沒說明要拿近1.2億元的經費用在什麼電視節目之上,這樣大撒幣拍出的電視節目能否同時兼顧觀賞性與宣導效果,令人關注與質疑。

牛煦庭也表示,金管會資料顯示去年4月至今年9月以來,Facebook與Google的詐騙案件數即將近6萬件。Facebook應爲詐騙最多的平臺,臉書在臺灣是由臺灣臉書有限公司管理,不過許多詐騙集團是透過外國公司在外國投放廣告,臺灣臉書公司無法管到國外,須由總公司出面處理。

牛煦庭提到,網路平臺從詐騙集團投放廣告中獲得收入,而受害人卻是在網路平臺遭到這些廣告詐騙;詐騙集團接着再用不法獲利繼續投放廣告,騙取更多受害人。換句話說,網路平臺是詐騙集團犯罪行爲的實質受益者,但是卻不用受到法律要求更多義務或責任,政府面對此種現象,想出的方法卻是「軍備競賽」?

牛煦庭表示,警政署耗費巨資編列網路宣傳費用,只是讓網路平臺業者兩邊賺,詐騙集團屆時還能繼續假扮警政署擾亂宣傳,質疑警政署最後的正牌宣傳能否產生預期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