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備車違規轉彎被狂飆小黃撞上 員警受傷還被起訴

北檢(陳志賢攝)

吳姓運將前年載客行經北市忠孝東路時,車速狂飆速到97公里,不慎與貿然左轉警備車相撞,造成吳男、開警備車的林姓員警等6人受傷,其中吳男車上外籍乘客第4節腰椎壓迫性骨折,憤而提告,臺北地檢署認爲吳男超速行駛,警備車則未禮讓直行車先行,均有過失,依業務過失傷害罪起訴吳男、林員2人。

檢方調查,2018年5月24日凌晨3點20分,吳姓運將載3名乘客返家途中,行經北市忠孝東路4段與光復南路口時,明知該路段限速時速爲50公里,竟以97公里時速狂飆。

當時北市警大安分局林姓員警駕駛警備車在路上巡邏,欲從忠孝東路左轉光復南路,卻沒有禮讓直行車,違規左轉,導致對向的吳男煞車不及,高速撞上警備車的右側,造成員警、民衆6人受傷。

其中吳男車上的35歲加拿大籍男子第4節腰椎壓迫性骨折,傷勢最嚴重。事後他憤而向大安警分局提告,警方調查後,將林員及吳男移送北檢偵辦。

檢方勘查小黃、警備車上的行車紀錄畫面,認定吳男超速行駛,林員違規轉彎,均有過失,因此依業務過失傷害罪嫌起訴2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