僅因商業糾紛竟遙控黑火藥燒樓 退役水中爆破士官遭起訴

內湖軍用品店罕見「遠端遙控縱火」,揹包狂人遭聲押。(中時資料庫)

曾經擔任海軍陸戰隊水中爆破中隊志願役劉姓士官,10月7日在內湖一間軍用品店放置遙控點火器,並引燃火勢,所幸警消迅速到場救出5樓的2人,警消透過X光機,在起火處發現一臺帶有天線的電子儀器、電池等設備,士林地檢署,日前依購物網站上購買一對一點火器材、現場監視器等證據,依放火燒燬建築物未遂、毒品等罪起訴

33歲劉姓男子是「揹包狂人」創辦人,具有爆破專長,案發前與軍用品店家有商業糾紛,竟爲了私人恩怨,將將混有汽油、黑火藥以及遙控點火器的物品,趁軍用品店客人較少的時候,佯裝要選購商品,將裝有遙控點火器的揹包放在店內架上,自己開車在周遭等候,當店員下班,無法及時發現並滅火,晚間8時28分駕車在門口,遙控引燃火勢。

火勢導致店內商品付之一炬,警消獲報後,立刻疏散大樓員工,避免延燒到其他易燃物品,並在5樓救出2人,2樓以及4樓疏散1人,並在現場殘骸發現,電子儀器接續之金屬引線沾黏於揹包殘骸中,再經拆解,於燒熔物內發現紙管,紙管連接金屬引線,鑑驗結果於燒燬物中檢出汽油、爆竹類煙火類火藥成分。

案發後劉男遭羈押,警方10日前往劉男位在桃園住家搜索,進一步發現他持有大麻的毒品以及吸時公句,另外有點火線2捆、遙控器1個、電銲筆1把,檢察官根據軍用品店家的監視器,發現劉男將背後揹包進入店家,利用監視器死角,假意要挑選揹包,並將放有易燃物的揹包塞入店家揹包,再放回架上,並伺機引燃,檢方因而認定劉男放火燒燬現有人所在建築物未遂罪,依法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