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少觀所像夏令營 網推「鞭刑」懲戒少年犯:進去抽10下
網友認爲鞭刑嚇阻力是懲戒少年犯的最佳方式。(示意圖/shutterstock)
新北國中生割頸案震驚社會,引起民衆對少年犯罪的重視,就有網友認爲,目前法律過於保護少年犯,無法有力導正偏差行爲,認爲修法建立鞭刑才能增加嚇阻力,否則就算關進少年觀護所也像參加夏令營一樣。
原PO在PTT女板發文表示,可以接受法律保障少年犯給予自新機會,通常也不會被關太久,不過應該增加嚇阻力,建議修法犯罪進入少觀所最少鞭刑10下,「不然8+9進進出出像在參加夏令營根本不怕」。
原PO認爲,透過鞭刑起碼會讓少年犯知道做錯事不只會被關,還要挨鞭子,痛到記憶深刻不敢再犯,雖然鞭刑會被說法盲和殘暴,但法律目前就是保障黑道和8+9,「好人只是用來犧牲自己渡化壞人」。
貼文也引起討論,「對付生物最好的方法,就是痛」、「鞭完之後流放南沙羣島10年」、「臺灣真的應該有鞭刑」、「未滿18歲,新加坡規範至多10下」、「推鞭刑,不守法的都跟猴子差不多」、「這個可以!我們現在的矯正署根本沒矯正的能力」、「我也贊成連帶處罰監護人」。
也有網友看衰,「支持但實際上就是不可能,唉」、「你說的不錯但沒屁用,40%要當總統」、「你贊成我贊成,但是沒屁用」、「黨政府對臺灣的罪犯人權很自豪的」、「成年人騙人虐殺都沒怎樣,變成國三生就很可怕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