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銀行局3大案下重手 金管會前11月開罰2.37億元

銀行局前11月對銀行業裁罰件數23件、年增4件,但罰鍰金額1億1889萬元,年增達2177萬元或22.42%。保險局前11月對保險業裁罰件數26件、年減達33件,罰鍰金額5065萬元,較去年同期減少達1605萬元或24.06%,爲唯一顯著減少的業別。

證期局前11月對證券期貨業及上市櫃公司合計裁罰件數206件、年增2件,但罰鍰金額6796萬元、年增達1156億元或20.5%。其中,上市櫃公司裁罰件數162件、年減10件,但罰鍰金額4150萬元、年增518萬元或14.26%。

而證券期貨業前11月裁罰件數44件、年增12件,罰鍰金額2646萬元、年增達638萬元或31.77%。其中,證券業、期貨業罰鍰金額各1812萬元、312萬元,分別年增達84.15%及62.5%,僅投信投顧業罰鍰金額522萬元、年減達37.26%。

觀察前11月金管會罰鍰前三大案均爲銀行局出手,依序爲中信金因大股東干政遭重罰3000萬元,中信金旗下中信銀因行員涉勾結詐騙集團,依內控缺失重罰2000萬元,以及聯邦銀因分行主管涉勾結詐騙集團,亦因內控缺失遭裁罰1200萬元。

證期局罰鍰前3大案,依序爲富邦投信因基金經理人違規人頭跟單挨罰180萬元、國泰證因App當機事件挨罰150萬元、康和證因金檢內控缺失挨罰144萬元。

保險業罰鍰前三大案,則依序爲中信金旗下臺壽保因大股東干政遭重罰1000萬元,三商美邦人壽因投資反向ETF的內控缺失遭罰480萬元,以及國泰金轉投資印尼Mayapada銀行未落實投後管理作業、新壽因一般金檢疏失雙雙遭罰24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