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監管總局:開發適應個人養老金制度的新產品和專屬產品

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印發《關於大力發展商業保險年金有關事項的通知》。其中提出,開發適應個人養老金制度的新產品和專屬產品。保險公司要堅持普惠、便民原則,結合個人養老金制度特點,加強產品和業務管理。開辦個人養老金業務的商業銀行要滿足參加人多樣化養老保障需求,代理銷售不同險種、類型、期限的個人養老金保險產品。通過官方線上平臺直銷或代理銷售個人養老金保險產品的,相關保險或銀行機構要在銷售過程中完整、客觀地記錄在銷售頁面上呈現的營銷推介、關鍵信息提示和投保人確認等關鍵環節,滿足互聯網保險銷售行爲可回溯管理要求。(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