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萊豬入校園逆轉勝!中市府:捍衛學童食安絕不妥協
臺中市府訂自治條例,規定學校午餐禁止萊豬,行政院前年六月指規定規定無效,市府提行政訴訟但一審敗訴;最高行政法院今改判勝訴。市府迴應:捍衛學童食安絕不妥協。
臺中市政府表示,這項判決是對市府堅持守護食安的肯定,也彰顯地方自治精神,將持續加強稽查,捍衛學童健康權益,絕不妥協。
中央宣佈2021年起開放美國萊豬進口國內,臺中市要求全市學校修改午餐契約,明定學童的營養午餐只能使用國產在地生鮮肉品及其相關產製品,不得使用進口肉品,且只要查出使用,一次記罰20點並立即終止契約、公佈業者名單,是全國最嚴格的學校午餐契約罰則。
2021年市府同步修正臺中市學校午餐自治條例,禁止萊豬進校園,遭行政院函告無效,市府力爭結果,最高行政法院今日判決逆轉勝。
市府法制局表示,經最高行政法院判決撤銷行政院函告無效的處分,確認市府在學生午餐食材選擇方面具「地方自治」權責,感謝法院判決。市府收到判決後,進一步研擬及確認臺中市學生午餐的政策規劃及法令制定。
法制局指出,此判決對未來禁絕萊豬進學校具指標的意義;另賦與市府未來執行稽查措施的法令依據,市府會基於地方自治的職能,持續維護市民的食安權益。
食安處表示,爲維護市民食安,市府持續查驗市售肉品,今年共查驗1萬3948件、動員8002人次,其中31件牛肉檢出微量萊劑,符合中央規定。
教育局強調,未來持續落實學校午餐肉品查驗及三級訪廠工作,絕不讓含有瘦肉精的肉品進入校園。
所有查驗結果公佈在「臺中重大食安議題專區/萊劑肉品專區」,民衆可隨時上網瞭解,市府也將持續查驗爲民衆把關。
臺中市訂定自治條例,規定校園午餐不得使用萊豬,最高行政法院經判決市府勝訴。圖/聯合報系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