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管會拚6個月將融資公司納管 業者喊這3疑慮

金管會主委彭金隆。記者曾學仁/攝影

融資公司爭議不斷,立委與金管會積極推動將其納入《金融消費者保護法》(簡稱金保法)監管。金管會主委彭金隆說,相關法制作業已準備就緒,力拼半年內上路。

據金管會規劃,第一階段納管對象是四大上市櫃的融資租賃公司,包括中租-KY(5871)、裕融(9941)、和潤企業(6592)及日盛臺駿,第二階段則是金融機構轉投資14家租賃業。

金管會將採取兩路並進,一是研究設融資公司專法,二是空窗期間用金保法納管。他說,本來預計年底公告,但租賃業者認爲作法有疑慮,上次租賃業者參加公聽會,希望再開兩次公聽會,再來上路。

目前法制作業已經準備好了,法規預告期是60天,從預告期開始最快5個月到半年內完成。

彭金隆強調,金管會希望同各一行爲、同一個風險、用同一個管理規定,租賃是「類金融服務」,目前衍生問題是車貸和BNPL(先買後付),主要是個人金融部分,希望站在保護消費者立場公權力介入,但會與企業金融切開,企業金融不會納入。

金管會對租賃公司是低度管理,只有個人金融的消費行爲管理,如契約公平、廣告屬實、KYC等。

儘管業者與租賃公會原則上同意納入金保法,但對於具體實施仍有疑慮,主要有三大項,一評議制度成本:目前消費爭議的調解費用偏高,業者認爲會增加負擔,希望可以降低調解費用。

二、評議項目、三、納管強度。立委也指出,目前法規只針對上市大型融資租賃公司,但市場上還有其他6,000多家業者,未來是否適用仍需要更完整的說明,其他還包括系統、合約的調整,及人員訓練都要給緩衝期,新法規需給業者做準備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