謹防“房貸置換”陷阱
每當存量房貸與新發放的消費貸款、個人經營性貸款的利差擴大,“房貸置換”“轉貸降息”陷阱就會捲土重來。據媒體報道,近期又有不法中介盯上了這塊肥肉,誘騙借款人用消費貸款、個人經營性貸款置換存量房貸,聲稱能“幫助”借款人省下一大筆利息。
“房貸置換”看似能省錢,實則是陷阱。目前,消費貸款的平均利率爲3.5%左右,今年“618”期間,個別銀行的消費貸利率甚至已低至“2”字頭水平,而存量房貸利率普遍在4%以上,二者存在較爲明顯的利差。乍一看,“房貸置換”看似能省錢,但細究其中的操作細節不難發現,此類做法不僅會因小失大,還暗藏諸多違法違規風險。
綜合費用高昂,算總賬得不償失。這是因爲不法中介需要先拿一筆錢替借款人還清房貸,等新申請的消費貸、個人經營性貸款批下來後,借款人再拿這筆錢還給中介機構,也就是需要“過個橋”。但是,過橋資金並不是免費的午餐,且通常按日計息,費用十分高昂。此外,不法中介還會收取名目繁多的各類服務費,如果把過橋資金利息和服務費相加,總費用早已超過省下的錢,借款人得不償失。
涉嫌違法違規,踩踏紅線不自知。房貸置換的違法違規風險主要有兩點。一是騙貸。根據規定,申請個人經營性貸款的前提是要擁有實際經營的公司。然而,不少轉貸者的“公司”是不法中介通過僞造證件、流水等手段包裝出來的。二是違規挪用貸款。根據合同約定,消費貸要用於具體消費用途,經營貸要用於公司經營,但轉貸者卻把貸款挪作他用,這明顯違反了貸款用途約定,銀行若發現此事,轉貸者不僅要承擔違約責任,自身的徵信記錄也將受損。
個人信息被竊,後續隱患層出不窮。一旦開始置換房貸,轉貸者就不得不委託中介機構代辦業務,還要把自己的個人信息以及個人證件的原件、複印件交給不法中介,如個人身份信息、賬戶信息、家庭成員信息、財產信息等。一旦不法中介後續出售、冒用這些信息開展非法牟利活動,轉貸者就會在不知不覺中背上一筆又一筆債務,留下諸多隱患和麻煩。
節省利息支出,購房者要通過合法合規的途徑。一方面,今年2月20日,5年期以上LPR(貸款市場報價利率)大幅下調25個基點至3.95%,等到房貸重新定價日,借款人的存量房貸也會相應下調。另一方面,借款人可與貸款銀行協商,改變還款方式,例如從等額本息改爲等額本金,雖然月供暫時增加,但利息總額會有所減少。
金融管理部門應加大排查力度,金融機構也要定期自查,把好審覈關口,做好資金流向的監測工作,避免貸款被違規挪用,切實降低風險隱患。 (作者:郭子源 來源:經濟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