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地集團爲北京項目公司40億元融資提供擔保

北京商報訊(記者 王寅浩)3月5日,金地集團發佈公告稱,公司持有的北京金地鴻運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下稱“項目公司”)70%的股權,開發位於北京市朝陽區的北京金地中心項目。爲了滿足項目經營需要,項目公司向交通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下稱“交通銀行”)申請經營性物業抵押貸款融資,融資本金40億元,融資期限最長不超過15年。

公告稱,金地集團近日已與交通銀行簽訂了《最高額質押合同》及《保證合同》,爲前述融資事項的全部債務提供股權質押及保證擔保義務,擔保本金金額不超過人民幣40億元。股權質押對應的主債權履行期限自2024年2月28日至2040年2月5日,具體以《最高額質押合同》約定爲準;保證擔保的履行期限自《保證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債務履行期限屆滿之日起3年。

截至公告日,金地集團對外擔保餘額爲133.5億元,佔公司2022年經審計歸屬於上市公司股東淨資產的比例爲20.47%。其中,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爲其他控股子公司提供擔保餘額84.02億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對聯營公司及合營公司提供擔保餘額爲49.48億元。公司無逾期擔保和涉及訴訟的擔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