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友名義邀約到美容店不當推銷 公平會罰100萬元

不當美容推銷再添一樁,業者不當手法誘男性消費者消費,公平會罰100萬元。圖爲公平會主委李鎂。圖/本報資料照片

公平會繼112年12月針對5家美容業者從接觸消費者、推銷商品或服務、籤立契約、付款到妨礙解約等各階段手法環環相扣,尤其對男性消費者精心安排,一步步誘使其掏錢消費的不當手法銷售美容商品,祭出總罰鍰金額達1,100萬元後,再查獲美容業者不當行銷,決議對宥宣企業社處100萬元罰鍰。

公平會接獲民衆反映於交友軟體認識宥宣企業社美容師,並受邀至店體驗遭行銷高額美容商品。

經調查發現,宥宣企業社一連串的不當銷售手法與前述美容業者如出一轍,可歸結爲:

一、透過交友軟體以交友名義邀約消費者到店體驗,隱匿推銷美容商品的目的。

二、在消費者接受美容服務時,以煩擾方式迫使其在倉促、輕率、感受壓力、無暇思考情形下作成交易決定。

三、隱匿交易標的爲商品之重要交易資訊,誤導銷售商品包括美容服務。

四、勸誘消費者申請分期付款,而實際交由融資公司執行,並因簽署本票而讓消費者承擔票據法律責任。

五、採取不當拆封多數未使用商品之手法,阻礙消費者行使退貨權利。

公平會說明,這些手法屬於計劃性及步驟性的不當銷售行爲,且經洽詢各縣市政府,宥宣企業社不到一年時間已有十餘件消費爭議申訴案件,顯非單一個案或非經常性交易,影響已及於不特定之交易相對人,其整體行銷手法對美容商品及相關服務市場已產生負面影響,而構成足以影響市場交易秩序的欺罔及顯失公平行爲。

公平會近年已針對多家不當銷售美容商品業者予以重罰,並慎重提醒消費者,注意相同或類似的手法,避免權益受損,也提醒民衆,衛生福利部公告訂定「美容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在購買過程中務必主動詢問清楚銷售內容的具體細節,並仔細審閱契約內容,防免陷入銷售陷阱。

公平會重申,美容業者不論透過何種管道招攬客源,都不應有欺罔或顯失公平足以影響交易秩序行爲,並應充分尊重消費者的選擇權,以避免違法遭罰,也對自身商譽受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