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銀行金融科技部原總經理周彥倜被提起公訴
中新經緯4月7日電 據最高檢網站4月7日消息,近日,交通銀行金融科技部原總經理、數字化轉型辦公室原主任周彥倜涉嫌受賄罪一案,由遼寧省鞍山市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經最高人民檢察院、遼寧省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由鞍山市人民檢察院依法向鞍山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周彥倜享有的訴訟權利,並依法訊問了被告人,聽取了辯護人的意見。鞍山市人民檢察院起訴指控:被告人周彥倜利用擔任交通銀行信息技術管理部運行管理副高級經理、交通銀行數據中心總經理、交通銀行金融科技部總經理等職務上的便利,爲他人在承攬交通銀行應用軟件、數據倉庫服務器、運營商線路等項目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今年2月8日,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通報,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交通銀行黨委研究,決定給予周彥倜開除黨籍處分;經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駐交通銀行紀檢監察組研究,決定給予周彥倜政務開除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其涉嫌犯罪問題由遼寧省鞍山市監委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隨案移送。
經查,周彥倜違反政治紀律,與他人串供、轉移證據對抗組織審查;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廉潔紀律,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品、禮金、消費卡,接受管理服務對象的宴請、旅遊安排;違反組織紀律,未如實報告以他人名義持有股票情況,組織函詢時不如實說明問題;違反工作紀律,違規插手干預項目採購;利用職務便利,爲他人在項目採購等方面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中新經緯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