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轉介調解王 勸轉念息紛爭!臺中警獲行政院長獎

警員劉宗明以熱誠服務態度,積極協助轉介調解交通事故糾紛,榮獲轉介調解績優人員「行政院長獎」。(翻攝畫面)

內政部與法務部昨天(21日)下午共同舉辦「111年調解案件榮獲中央各獎項績優人員表揚大會」,臺中市政府警察局第一分局交通分隊警員劉宗明,以熱誠服務態度,積極協助轉介調解交通事故糾紛,榮獲轉介調解績優人員「行政院長獎項」,此獎項全國僅12人,系經由全國各縣市政府提報,殊榮得來不易,獲得多數同仁之讚許及恭賀。

據瞭解,本次表揚大會各縣市政府共提報38名轉介調解績優員警,其中12名員警榮獲行政院長獎,臺中市政府警察局第一分局交通分隊警員劉宗明榮幸獲選,並於112年11月21日北上接受行政院長獎表揚。

劉員警專11期畢業,從警資歷逾29年,108年至第一分局交通分隊服務,平日負責轄區交通事故處理、巡邏、交整、路檢暨特種警衛等任務,每年平均交通事故處理案件近500件。

劉員表示,平常處理民衆之交通事故過程中,有感於發生交通事故的當事人間難免產生糾紛,劉員秉持着勸導大家心念轉、退一步海闊天空,很多事情就可大事化小、小事化無,更可以減少訴訟,故在擔任交通警察期間,總是以熱誠服務態度,積極協助當事人轉介調解交通事故糾紛,劉員已於106年、110年榮獲本次獎項。正是劉員堅持着這份對工作的熱誠、對當事人「婆心」的態度,今年度再次獲得中央肯定榮獲此殊榮。

劉員平時處理交通事故案件時也秉持着「同理心」,設身處地爲民衆設想,許多民衆可能都是第一次碰到交通事故,在現場常手足無措,劉員總能耐心地爲民衆一一解惑。

本月(11月)11日,劉員在美村路處理一件自小客車駕駛因忘記拉手剎車而連撞三輛停放在路邊機車之交通事故,現場共有4部車輛及4位當事人,在完成拍照、測繪及製作談話紀錄後正要離開現場。

自小客車駕駛人突然面有難色的告訴劉員:「剛剛要移動車輛時,車輛引擎發不動,可能撞到車子故障了,怎麼辦?」

劉員擔心狀況若未即時排除恐影響車流,事故也容易再次事故,故請駕駛操作方向盤及剎車,劉員在車輛後方協助推車,協力將車輛推移至路邊後,緊急召來附近修配廠師傅修好車輛,自小客車駕駛當場感謝劉員熱心協助,並直呼:「今天雖然很倒楣,但幸虧碰到一位好警察幫忙,總算沒太慘。」

第一分局分局長吳燕山對於劉員工作認真、積極協助轉介調解交通事故糾紛,多次獲中央表揚,深表肯定。期勉同仁以劉員爲學習標竿,並表示交通事故發生後,透過區公所調解委員會調解,達成和解協議經法院覈定後等同法院判決確定,事後如有未履行可直接強制執行,除能幫助民衆避免面對冗長的訴訟程序外,更是具有法效力,請同仁持續做好爲民服務工作,提升警察正面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