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首個!無錫率先實施“人才年金”計劃
(原標題:江蘇首個!無錫率先實施“人才年金”計劃)
作爲補充性養老金制度,企業年金是職場人心中的好福利。日前,無錫人社在江蘇省率先出臺《無錫市實施人才年金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意見》)。這意味着,通過市級層面制度保障,強化年金制度與人才政策之間的“緊耦合”,全市企業將更大範圍、更便捷化實施“人才年金”,進一步加持“錫引”強磁場。
什麼是企業年金?
企業年金是一種補充性養老金制度,是指企業及其職工在依法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基礎上,自主建立補充養老保險制度,是我國多層次養老保險制度體系“第二支柱”的重要組成部分。“簡單說,有企業年金的職工,不僅可領基本養老金,還能增加一份養老積累,提高退休後的收入。”
早在2018年,人社部、財政部聯合印發《企業年金辦法》(以下簡稱《辦法》),並於同年2月1日起施行。《辦法》規定:企業年金所需費用由企業和職工個人共同繳納,企業繳費每年不超過本企業職工工資總額的8%,企業和職工個人繳費合計不超過本企業職工工資總額的12%。
職工什麼情況下可以領取企業年金待遇?《辦法》規定,職工在達到國家規定的退休年齡時可領取企業年金;而且職工或者退休人員死亡後,其企業年金個人賬戶餘額可繼承。領取方式比較靈活,既可按月領取,也允許分次領取,還保留一次性領取方式,給予退休人員多元選擇。
無錫探索企業年金
早在2007年4月,無錫啓動企業年金制度,出臺《關於貫徹落實<企業年金試行辦法>和<企業年金基金管理試行辦法>的實施意見》。2017年,在國家出臺《企業年金辦法》前,無錫率先出臺《無錫市企業人才參加企業年金集合計劃暫行辦法》,爲企業發展所需人才開通部分人員優先加入年金計劃的綠色通道。
年金相關制度實施以來,無錫人社還聯合市國資委出臺國有企業建立年金制度的指導意見,推動市屬國有企業建立年金制度;聯合市委組織部出臺了村(社區)書記建立企業年金制度,解決了村(社區)書記後顧之憂。2023年,又在全國範圍內率先建立“惠山工匠”激勵年金計劃。
經過十餘年的推廣和實踐,無錫在幫助企業引才留才、提高參保職工退休生活品質、應對人口老齡化帶來的社會壓力等方面發揮了積極的作用。無錫人社部門工作人員介紹,全市目前完成企業年金建制企業300餘家,覆蓋職工5.7萬人,通過“人才年金”計劃,希望進一步擴大企業年金受惠人羣。
《意見》凸顯人才屬性
《意見》明確,統一主體管理運營,提升人才年金建設水平。具體由無錫市人才集團作爲統一實施主體承擔日常管理工作,企業和職工通過與人才集團簽訂代理協議參加人才年金,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和人才集團選擇符合國家規定的法人受託機構作爲人才年金的統一受託人。
“人才年金”計劃凸顯人才屬性。根據《意見》,具有副高級及以上職稱的專業技術人員;具有可對應副高級及以上職稱的專業技術類職業資格證書人員;具有技師及以上技能類職業資格或職業技能等級證書人員;市級二類及以上職業技能大賽前六名獲獎選手;市級以上政府批准引進的急需緊缺人才或市級以上黨委、政府職能部門認定的高層次人才;獲得市級以上各類人才、科技類獎項(稱號、工程)的個人;經企業認可的中高層管理人員以及企業需要的相關人才,凡符合一個條件即可參加。
此外,《意見》拓寬適用企業範圍明確,工商註冊地、實際經營地或稅收戶管地在無錫市範圍內的企業,以及實際控制人爲無錫市屬企業的都可以參加;根據人才標準,並綜合考慮崗位、貢獻等因素,按照參加人員上年度平均月工資的5%、4%、3%、2%設定四檔繳費標準,統一人才年金繳費標準。
當前,企業競爭的關鍵在於人才的競爭,用人單位對於人才特別是高層次、高技能人才的需求旺盛。無錫人社工作人員表示,人才年金還具備延期支付功能,可以適當向關鍵崗位的人才分配、權益歸屬等靈活傾斜,有助於實現吸引各類緊缺人才和穩住關鍵核心人才的雙重效應,起到“拴心留人”的效果。
現代快報/現代+記者 陳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