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十條司法措施服務保障全面綠色轉型
本報訊(記者 趙璠 通訊員 顧鴻昊)爲以高品質生態環境支撐高質量發展,近日,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出臺《全省法院服務保障經濟社會發展全面綠色轉型十條司法措施》。
《措施》包括強化綠色科技創新司法保護、服務綠色低碳產業高質量發展、服務傳統產業綠色低碳轉型、依法保護國土資源、服務區域綠色發展等方面,強調要緊扣加快經濟社會發展全面綠色轉型,加大政策司法支持力度、加強審判專業化建設,通過裁判規則和案件審理引領綠色節約生產生活方式、促進城鄉人居環境綠色發展。
針對強化綠色科技創新司法保護,《措施》提出加強對生態環境科技、綠色低碳等技術領域創新成果的保護,依法懲治阻礙創新的不法行爲,促進綠色高新產業高質量發展。加強對涉及新技術新產業知識產權問題前瞻性研究,妥善處理產學研過程中技術成果權屬確定、權利轉讓與許可、技術出資、價值確定等糾紛,暢通技術成果轉化通道,促進先進綠色適用技術示範應用和推廣。
《措施》要求,服務傳統產業綠色低碳轉型,堅持綠色破產理念,協同推進破產審判與生態環境保護,助力困境企業綠色低碳可持續發展。服務綠色低碳產業高質量發展,依法審理環境敏感型產業案件,以法治手段和法治方式促進壯大綠色低碳導向的新產業、新業態、新商業模式加快發展。服務區域綠色發展,深化長江經濟帶“11﹢1”環境司法協作機制,開展長江上下游生態環境司法修復工作,持續推進長江上下游整體性保護、系統性修復。
來源:人民法院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