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歌媽媽爲什麼被罵了?
江歌媽媽江秋蓮又上熱搜了。
這一次的新聞是說她起訴作家陳嵐犯誹謗罪一案,因證據不足被駁回了。
法院認爲,“江秋蓮提供的證據雖然能夠證明被告人陳嵐發表了相關言論,但無法證明相關言論的內容系陳嵐捏造和虛構。”
光是圍繞這份裁定書,網友們就吵翻了天。
有人覺得這話是一種暗示啊。
既然陳嵐確實說了這些話,江秋蓮又無法證明這話是虛構的,那不恰好證明陳嵐說的沒錯嗎?
還嘲諷江秋蓮“搬起石頭砸自己的腳”。
也有人提供了不同的解讀角度。
覺得之所以無法認定陳嵐憑空捏造、造謠、乃至於誹謗,是因爲有媒體報道或他人陳述在先,陳嵐只是轉發,不算憑空,最多算傳謠。
而報道和陳述是否真實,沒有得到論證。
再看評論區,對江秋蓮的質疑佔多數。
有人說她屢屢用“江歌媽媽”的名號上熱搜,只是爲了把商標價值最大化。
更多人要求江秋蓮曬出捐款明細。
這些媒體也被罵是收錢辦事,混淆視聽,爲虎作倀,根本沒有公信力,全是她的走狗。
不知不覺間,江秋蓮早已陷入爭議。
關於江秋蓮和陳嵐的爭論最早可以追溯到2021年,主要圍繞幾年來收受的善款問題。
2021年,陳嵐接連發表題爲《參與江歌案“維權”,令她崩潰、自首、險些坐牢還遭遇史無前例網暴4年》,《林生斌之後,江秋蓮(江歌媽)也拒絕迴應善款問題》的文章,指責江秋蓮操縱輿論、收斂鉅額善款的行爲。
陳嵐的意思很直接,覺得你一個女兒去世的母親,又不是女兒生病了需要持續不斷用錢,憑什麼要求募捐?這不符合規則吧?
更何況你還有有房有車有跑步機?
再者,就算曾經日子不好過,這幾年已經籌集到了不少善款,想來收入不菲,爲什麼既不公佈善款明細,也不關閉募捐渠道呢?
是不是見錢眼開?是不是別有用心?
此後,她還將江歌案定義爲“水軍+營銷號齊飛,謊言共污言一色的經典事件”。
次年3月,江秋蓮公開回應,認爲陳嵐的諸多言論對她構成了誹謗和侮辱,並引導了網絡暴力的發生,因而正式向網信辦投訴。
陳嵐迅速回應,表達了三個意思。
一是支持江秋蓮維權,二請網友理性發言,三則再度質疑她的募捐行爲,並展現自己願意配合警方配合調查的決心。
完全就是在對壘喊話:“我身正不怕影子斜,你做虧心事請擔心半夜鬼敲門。”
還通過微博發出了江秋蓮收到的善款明細,認爲這一數目已經遠超想象。
此後,兩人有來有往,彼此攻擊。
與此同時,對江秋蓮的質疑聲達到了高峰,說她吃自己女兒人血饅頭的,也比比皆是。
2023年,江秋蓮選擇將陳嵐告上法庭。
據陳嵐說,其中提到如下六大罪狀。
不過她也沒有就此沉默,依舊在微博上活躍,並持續發表相關訊息,矛頭直指江秋蓮。
從她的視角來看,江秋蓮始終在利用江歌案爲自己設立人設,牟取利益。
而那些早早看清江秋蓮真面目、選擇說出真相的人,反而陷入了輿論和網暴。
現在,法庭駁回起訴,顯然讓陳嵐等質疑者更堅持立場,覺得自己是在打破信息繭房。
江秋蓮到底收到了多少善款?
回顧輿論,這可能是爭議中的核心問題。
網友整理過時間線,2016年11月案發後,江秋蓮開始公開接受捐款。
所涉及到的理由包括但不限於,跨國律師費、翻譯費、旅途費、飛機行李額度等等。
並多次榮登微博打賞的榜首,打賞金額中還包括大量幾千上萬的數字。
此處之外。
在日華人,多次進行募捐活動。
輕鬆籌,籌集資金超過30萬。
雖然總數無法考證,但根據王志安(央視調查記者,曾報道江歌案)所言,江秋蓮得到的捐款可能不止千萬(截止於2021年)。
曾有人試圖向江秋蓮進行求證,但並未得到正面回覆,有些還得到了不堪入目的辱罵。
最近直播時,她再度表示公衆沒有權利,並誇大其詞說自己有20個億,要查讓國家查。
20億當然不太可能,但她有側面暗示過,別人“一輩子也掙不了大家幫我的錢。”
江秋蓮有資格獲得募捐嗎?
當然,捐款這事就是一個願打一個願挨。只要這錢幫到了人家,哪怕是養老、過相對富足的生活、或是做生意維生,也無話可說。
但新的疑問也在這裡,如果一個人本來就生活無憂,還有公開呼籲募捐的需要嗎?
回到2016年案發時,江秋蓮求助的理由雖然五花八門,但都圍繞“爲女兒維權”。
她千里迢迢飛去日本,找律師,找翻譯,要花錢;後來,她起訴劉鑫打官司,也要錢。
這些描述中,江秋蓮呈現出一個可憐的母親,沒有收入來源,只能靠捐款維生。
不少人提出,公訴案件不用家屬出訴訟費,也不用他們請律師,更不用花錢。
其它環節涉及到的費用也被一些好心人分攤或減免了,恐怕只是募捐金額的零頭。
還有人疑惑,江歌畢竟是個留學生。
根據國內現狀來看,留學生家庭經濟絕對好於大多數家庭,這種家庭難道還需要別人捐錢嗎?
再看2021年的一則採訪,江秋蓮哭訴自己被一個叫陳羣的青島女作家借走了91萬9000多元,“大家幫我的善款都被騙走了。”
據說是她請陳羣出版一本名叫《底線》的書,希望能幫助維權,被騙後只能對簿公堂。
接近百萬的金額讓大家震驚。
一個說自己生活困難的人,怎麼能一口氣拿出來這麼多錢呢?而且既然已經能借給人這麼多錢,爲什麼卻沒有停止募捐呢?
單論一般情況。
當一個人公開要求捐錢時,大家會覺得這個人已經走投無路,沒有別的辦法了。
至少自己的房已經被抵押,車已經被賣掉,身邊能借的人可能都已經借過了,實在無能爲力,纔開始要求公衆提供支持與幫助。
否則,一個尚有餘力的人,憑什麼要求別人爲你捐款呢?憑什麼要求其他生活可能更困難的人,來爲你的生活質量買單呢?
善款到底被用到哪裡?
江秋蓮確實說不清楚這些錢的用處。
還在採訪裡十分感慨地表示:“是不是所有人都認爲,我只待在家裡就不用花錢啊。”
“這個世界沒有錢寸步難行啊。”
但質疑的人心裡都有了計較。
比如“高息貸”。
前面那筆接近百萬的借款,在一些人口中成了她對外放貸牟利的證據。
又比如“招攬水軍,買通媒體”。
有人總結了過去幾年與她相關的熱搜,高達546次,認爲這樣的熱度遠超一線明星。
然後情不自禁地質疑,這能是普通人能享受到的待遇嗎?必然是花了錢,打通了關係啊!
否則一個普通農村婦女,怎麼能有這麼大的能量,上這麼多熱搜,維持這麼久熱度?
否則這麼多媒體,怎麼能對她言聽計從?
不過反過來想,江歌案本來就受關注,媒體當時關注到受害人家屬也很正常。
平時和別人聊事情,收到消息回覆,好像也可以被認爲是一種基礎的禮貌。
單純根據這句話來下結論,也沒啥說服力。
還有人提到,她如今每次外出,都要配備專門的攝影來貼身跟拍,還要安排團隊工作人員和律師做別的工作,都是花錢的地方。
甚至有人懷疑她花錢購買網友隱私,便於網暴網友乃至於法官,以行干預司法之實。
她真的有引導網暴嗎?
很多質疑者說,這些年來只要在網絡上對江秋蓮表示不滿,或者要求她公佈善款明細,乃至於只是希望江秋蓮早日走出陰影,都會有網友衝過來對自己破口大罵。
要麼被認爲沒有同情心;
要麼就被詛咒自己也碰到劉鑫這種閨蜜。
要麼是被當做是劉鑫的走狗。
很是可怕。
他們還說,有些曾經捐款給她的人,因爲發現了她的真面目,想要要回捐款,就被影響了現實生活和工作,還封停了個人賬號。
他們聲稱,江秋蓮組建了一個龐大的輿論組,指哪打哪,專門對那些反對她的人開炮。
說她是煽動輿論的一把好手。
包括涉案法官、律師,以及發聲的學者,都成爲網絡暴力的受害者。
然而。
在這些質疑者的羣裡,他們同樣會“羣策羣力”,發微博鋪廣場刷詞條。
並反向操作把支持者都當做是江秋蓮的打手,這算不算是另一種形式的網暴?
又算不算是在魔法對轟?
只能說,人們確實是很容易被情緒引導的。很多人在網絡上罵人,還並不覺得自己在網暴,只是覺得自己在伸張正義,還特別自豪。
但正義在哪裡,又是很難界定的問題。
她真的在利用女兒斂財嗎?
最後所有的疑問都歸而爲一:
她是不是在吃女兒的人血饅頭?
在他們口中,江秋蓮不是什麼偉大的母親,而是一個心思深沉的商人。
好像從女兒死訊傳來的那一刻起,她就已經做好了充分的準備,要應賺盡賺。
她把“江歌媽媽”註冊成商標,開直播間帶貨,不停起訴別人,都是爲了保持自己的熱度,以便能源源不絕地獲得捐款和其他收益。
“老薑”事件被認爲是其中的代表。
江秋蓮曾經在公衆號訴苦,說微信好友“老薑”發給自己一段侮辱江歌的文字,不堪入目,無恥下流,簡直就是挑戰人倫。
她不但貼出了黃文的無碼截圖,還放上了微店鏈接,接受打賞。(截圖過於低俗就不放了)
後來很多人要求徹查老薑,但一直沒有結果,直到現在老薑是誰還是個未知數。
以至於有人懷疑,是江秋蓮自導自演,爲了煽動情緒,博取同情,然後引流賺錢。
當然,這樣的說法很多人是不信的,“怎麼會有這種吃女兒的母親呢?”
他們認爲,江秋蓮不過是比普通人更強硬罷了,可是誰規定受害者一定要軟弱無能呢?失去女兒的母親想要討回公道,不是隻能如此嗎?
江秋蓮最近也在微博發聲澄清,說老薑肯定不是她本人,而且她也投訴過,只是沒結果。
是對是錯,衆說紛紜。
她是爲了兒子嗎?
基於上面那個疑問,還有聲音說,江秋蓮之所以拿女兒出來賺錢,是因爲還有個兒子。
提供的證據是某一起案件中明確提出江歌近親屬中包含有“弟弟”這個角色。
而江歌本人也在微博曬過弟弟。
因此有人攻擊她,過去說自己是單身母親、江歌是唯一的孩子、失去江歌以後自己就無人養老的種種言論,被視作是對法庭和公衆撒謊。
更有甚者,認爲她之所以喪心病狂利用女兒的死,只是爲了供養兒子罷了。
但在江秋蓮的微博裡,這個小弟弟稱呼她,用的是“阿姨”,也很難講是否親生。
由這些爭議帶來的延伸問題則是:
劉鑫的遭遇是無妄之災嗎?
現在有不少言論開始倒向劉鑫。
覺得她被判賠償69萬無法可依,是江秋蓮煽動民意、干涉司法的結果。
還有的說劉鑫不是“毒閨蜜”。
她的所作所爲沒有大衆想象的那麼惡劣,不存在“鎖門”和“見死不救”之類的。
說她在江歌事後立刻去吃喝玩樂的行爲,也已經被確認是在造謠。
她因此遭遇大量網暴,遠遠不合常理。
不過這件事,法院早有判罰。
事實是:劉鑫確實沒有誠實告知江歌危險所在,反而在收到威脅時,反對報警。
另外。
儘管劉鑫鎖門的行爲確實是受到了日本警方的指導;與此同時,法院也認爲“在陳世峰持刀實施不法傷害的緊急情況下,劉鑫鎖閉房門使江歌無法進入自己的公寓而失去可以進入自己的公寓避免侵害發生或者降低受侵害程度的機會。”
基於這些事實,法院最後的結論是:
“據此,劉鑫作爲侵害風險的引入者和被救助者,未履行對救助者江歌負有的注意、救助、安全保障義務,對江歌遇害存在明顯過錯,其過錯行爲與江歌死亡後果之間存在法律上的因果關係,劉鑫應當承擔侵權損害賠償責任。”
我不是知情者,更不是當事人,這事背後到底孰對孰錯,我沒辦法給出判斷。
但顯而易見的是,現在想要消除這些龐大的爭議聲,光靠起訴是沒有用的。
最好也最直接的辦法就是,
直接公開捐贈數據和使用明細。
雖然根據《慈善法》規定,個人所收到的捐款不需要向社會公開其收入及支出明細。
但從道德的層面來看,所收捐款不得挪爲他用,也是約定俗成的規則。
更何況,過去我們已經不止一次遇到過那種形同詐騙的募捐行爲了。有人明明家裡有車有房,過得舒舒服服,卻不願意自己承受一絲損失,只想着靠公衆的力量來解決問題。
就很諷刺。
大家捐錢,是希望幫助那些無能爲力、走投無路的人,而不是讓有餘力的人過得更好?
那麼多人自己都買不起車買不起房,還是願意省錢捐給別人,是因爲聖母轉世嗎?
真的不是。是因爲他們認爲,至少在那個當下,有人比他們更需要幫助,所以伸出援手。
只不過現在網絡上信息越來越混雜,我們也越來越難分辨哪些人是真的需要幫助,而哪些人只是在利用輿論的力量玩弄人心。
因而常常覺得上網就像是霧裡看花,模模糊糊,朦朦朧朧,你以爲你伸手一摸就是真實,但也可能是別人演給你看的幻覺。
很多時候,你以爲在爲正義發聲,爲真理站隊,殊不知只是充當了情緒的打手,輿論的工具。
可以看到一篇“性癮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