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方痛斥罹癌想死 竟找乘客「陪命」 臺鐵炸彈客 求刑30年
臺鐵爆炸案嫌犯林英昌,昨被求刑30年。圖爲林7月遭移送臺北看守所畫面。(本報資料照片)
今年7月7日臺鐵松山車站車廂發生爆炸事件,造成約24名旅客受傷。(摘自爆料公社)
臺鐵區間車爆炸案,臺北地檢署昨依殺人未遂、製造爆裂物等罪嫌起訴嫌犯林英昌,並以林僅因罹癌、工作及家庭不順想自戕,竟在車廂引爆爆裂物,欲使無辜乘客同歸於盡,造成24名乘客輕重傷,事後還想以精神障礙脫罪,惡性重大,具體求刑30年,林隨後移審臺北地院遭收押。
在押的林英昌在北院審訊中,面對法官詢問,對起訴犯罪事實意見、是否認罪?他都保持沉默,僅供稱是因爲找工作不順利,四處求職受到強烈歧視,纔想製造爆裂物自殺,引起別人注意。
林的律師看到林英昌保持沉默,連忙幫他解釋說,可能是因爲看到起訴書求刑這麼重,他「應該是被嚇到」。而林英昌的兒子昨天也到庭關切,但父子倆沒有互動,只在林英昌上手銬由法警帶往留置室途中,父子相視、各自點頭。
工作不順 辯社會欠他
起訴指出,林英昌因患扁桃腺癌,頸部打鋼釘,領有身障手冊,並因爲求職不順,經濟壓力沉重,與家人不睦而離家出走,產生憤世嫉俗想法,林認爲社會虧欠他,欲藉轟轟烈烈的自戕行爲,向社會抗議,並引起注意。
憤世嫉俗 制鋼管炸彈
今年4月初,林在苗栗大湖購買500元的排炮,取出火藥,花200元將撿到的鋼管,請獅潭鄉鐵工廠裁切及鑽孔,到桃園永安漁港組裝炸彈。7月5日,林在南投加油站買汽油,裝在寶特瓶內,再以膠帶密封鋼管制成殺傷力強大的炸彈。
7日早上,林以揹包藏放炸彈,自南投霧社搭車至埔里,轉車至臺中火車站,搭臺鐵區間車北上,當晚9點40分,他在板橋火車站改搭1258班次開往基隆的區間車。
列車引爆 24乘客受傷
9點55分,列車將駛入松山火車站前,林在第6節車廂中間,以右手及身體抱住爆裂物,用左手拉開引信引爆,致24名乘客受傷,其中3人受右耳喪失聽覺、臉部及肢體2至3級燒傷等重傷害,並導致列車毀損,臺鐵損失176萬4681元。
案發後,林雖坦承部分犯行,但對罪責較重的槍炮、殺人未遂罪部分,說法避重就輕,並試圖以精神障礙脫罪,檢方依醫院鑑定報告,認定他犯案時行爲能力正常。
檢方痛批,林僅因自身境遇不如意,竟歸咎給國家與社會,製造爆裂物在人數衆多的車廂中引爆,造成恐慌,剝奪民衆安全通行的權利,具體求刑3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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