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保費老人優惠 看他國怎麼做
根據內政部二○二三年的統計,六十五歲以上老年人口與二十至五十五歲工作人口的比例已達一比三。再根據國發會推估,二○二五年起臺灣將邁入超高齡社會,六十五歲以上人口將超過百分之二十;到二○四○年老青人口比可能接近一比二;二○六五年更可能攀升至百分之四十。若以○至十四歲的幼年人口比率大約百分之十二至十三估算,二○六五年每位工作人口平均將需要扶養約○點九至一個人。
在這樣的人口結構壓力下,立法院近期準備三讀審查的《老人福利法》第二十二條修正案引發關注。該修正案擬規定:凡六十五歲以上且所得稅級距未達百分之二十的長者,將全額免繳健保費,改由中央政府支應。這項政策一旦實施,政府的健保補助支出,將從現行的二十點七億元大幅攀升至三百六十六億元,增加的財政負擔令人憂心。
觀察其他國家做法,各國普遍採取較爲審慎的差異化補助政策。日本對七十五歲以上老人提供百分之五十的保費補助,六十五至七十四歲則依收入程度給予不同補助;韓國採差別費率制度,並針對特定醫療服務提供免費優惠;英國,通過NHS系統爲六十歲以上老人提供免費處方藥,但整體醫療支出仰賴稅收;美國Medicare體系要求六十五歲以上老人負擔部分保費和自付額;德國從退休金中扣除保費,並設有收入門檻的補助機制。
值得注意的是,目前並無任何國家採取全面免除六十五歲以上長者健保費的政策。這種做法不僅危及健保財務永續性,更將引發世代正義爭議,因爲免除的費用必然轉嫁到其他年齡層。
爲了兼顧社會公平與制度永續,臺灣應該考慮採取更精準的補助政策。
一、建立分級補助機制:參考日本和德國經驗,根據老年人的收入狀況給予不同程度的補助,確保資源用於最需要的羣體。
二、優化特定醫療補助:借鑑韓國做法,針對必要的醫療服務提供額外補助,而非採取全面性的保費減免。
三、建立財務評估機制:定期檢討補助政策對健保財務的影響,確保制度的永續運作。
在邁向超高齡社會的過程中,如何在照顧長者醫療需求與維持健保制度永續性之間取得平衡,牽一髮而動全身,你我沒有人可以置身事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