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縣瀝青廠空污異味超標154倍 重罰120萬
嘉義縣環保局對瀝青廠空污異味超標的業者裁罰。(嘉義縣政府提供/廖素慧嘉縣傳真)
嘉義縣環保稽查取締瀝青廠空污異味超標的工廠。(嘉義縣政府提供/廖素慧嘉縣傳真)
嘉義縣有2家瀝青工廠2023年陳情多達20次,經檢測機構對排放管道異味採樣,2家瀝青廠管道檢測值均超標,其中1家瀝青廠的測數值甚至超過排放標準154倍,嘉義縣環保局依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分別裁罰120萬及10萬元,限期改善。
嘉義縣環保局長張輝川表示,環保局對遭民衆陳情的瀝青廠聯合稽查、排定稽查檢測及不定期稽查,也會在工業區周遭、陳情熱點設置空氣品質微型感測器,來輔助環境稽查。
張輝川說,瀝青製造過程容易產生廢氣異味,工廠應妥善操作空污防制設備,加強收集異味,降低異味逸散,影響民衆日常生活。
嘉縣環保局指出,環境部於2023年7月6日修正《固定污染源逸散性粒狀污染物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新增「瀝青拌合業須採行防制效率較佳集氣設施,採用局部集氣者收集效率應達60%以上」,並在發佈後3年實施,目前嘉義縣內列管7家瀝青拌合業,將持續督促業者落實防制措施,以降低公害。
嘉縣環保局指出,2家異味超標被裁罰的瀝青廠,除了罰鍰,業者必需參與環境教育講習2小時,且在規定期限內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