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長注意了!中市抽查嬰兒牀近7成結構安全性待加強
臺中市府法制局長李善植呼籲家長今年9月1日開始,應選購經過國家檢驗合格,並貼有「商品安全標章」的嬰兒牀,才能保障小寶貝睡眠安全,也讓大人安心。(盧金足攝)
臺中市府抽查嬰兒牀近7成結構安全性待加強 ,消保官呼籲9/1起應認明商品安全標章。(臺中市府提供/盧金足臺中傳真)
臺中市府抽檢市面販售的嬰兒牀6件,檢驗結果構造安全性,不符合CNS11676「家用嬰兒牀及摺疊嬰兒牀」國家標準的產品有4件,意即有近7成的嬰兒牀「結構安全性」有待加強;這4件產品中的2件,中文標示不符規定,而6件嬰兒牀的使用說明書全部有待改善。
市府呼籲有購買嬰兒牀需求的家長要特別注意,自今年9月1日起,應認明產品上有「商品安全標章」,才能放心選購。
法制局長李善植指出,經濟部標準檢驗局早於106年間即修訂公佈CNS11676「家用嬰兒牀及摺疊嬰兒牀」標準,但自今(109)年9月1日起,纔將嬰兒牀列爲商品應施檢驗項目,強制市面上販售流通的嬰兒牀都必須符合標準,所以爲避免法規上路前的空窗期。
這次查覈就依CNS 11676國家標準進行嬰兒牀安全性檢測,檢驗項目包括初始穩定性、牀內部的孔洞、縫隙及開口、牀外部的頭部夾陷、鉤絆點、最終穩定性等。
李善植表示,這次抽查的6件嬰兒牀中,4件不符合標準產品,主要問題在於構造安全,例如嬰兒牀內部的孔洞開口略大,可能造成嬰兒伸入手指受傷、嬰兒牀上的小物件容易分離,可能導致嬰兒危險吞嚥、嬰兒牀上有會產生鉤絆點的部位,可能造成嬰兒衣物纏繞導致窒息危險等。
市府消費者服務中心表示,對安全結構不符標準的4件嬰兒牀,已要求業者停止銷售,業者對於已經售出的嬰兒牀也提出改善方案,包含更換配件補強安全性或是一年內可無條件更換配件、維修特殊保固方案(無論是否爲人爲因素)或六折換購方案等等。
此外,就產品「使用說明書」記載內容未完全符合標準的部分,全部業者也允諾提供符合標準的新版使用說明書,消費者可向業者索取或於廠商網站下載;2件嬰兒牀「中文標示」未符規定部分,已由中市府經濟發展局依照商品標示法規定,命業者限期改善,或移由業者所在地的主管機關續行處理。
消保官提醒民衆,嬰兒牀使用前應熟讀「使用說明書」使用方法、警語、聲明及注意事項,有關各部分的組裝及操作應確實依使用說明書及警告事項執行,如有購買不符標準嬰兒牀產品的消費者請儘速聯繫業者進行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