寄生13年遭好友妻嫌「這3字」推下3米深水溝亡 嫌羈押禁見

寄生13年遭好友妻嫌「這3字」,推下3米深水溝亡,嫌羈押禁見。(翻攝照片)

桃園市中壢區14日發生一起命案,寄人籬下的57歲李姓男子疑遭好友42歲的廖姓妻子嫌「沒路用」,竟將廖女推入3米深水溝內,致其重傷送醫不治,李男訊後依殺人罪嫌移送桃園地檢署偵辦,桃園地院漏夜審理,今(16日)上午裁定李男羈押,並禁止接見、通信。

據悉,57歲的李男寄住在66歲陳姓好友家長達13年,期間也幫忙陳男協助裝潢工作,李男與陳男及妻子廖女3人相識20多年,由於約23年前,李男從事的裝潢生意失敗,過了10年後,陳男見李男獨自一人經濟困難,於是便邀請李男同住,並且一起做裝潢與清潔工作,不過廖女並不喜歡李男,住在一起的13年期間不斷對李男言語攻擊,譏笑「沒路用」,疑似埋下殺機。

命案發生之前,李男和廖女曾吵過架,甚至互相毆打,李男忍無可忍,掐住廖女脖子一路打到屋外,因2人差距10公分的身高也讓廖女無法掙脫,而最後被李男推到屋外跌入3公尺高的水溝內摔成重傷,而廖女養子發現後,趕緊打119叫救護車,但送醫後仍宣告不治。

闖下大禍的李男和廖女養子一同前往醫院關心,而李男也當場被逮捕,桃園地檢署排定今(16日)下午3時30分在中壢殯儀館解剖廖女釐清死因。

而李男訊後也依殺人罪嫌移送桃園地檢署偵辦,桃園地院漏夜審理,法官表示,李男於訊時就是否有殺人犯意,其供述前後矛盾,但有證人及相關事證可佐,涉犯殺人既遂罪嫌重大;李男住所即爲案發現場,又與其他證人同住,所述與其他證人所述有所歧異,有滅證或勾串證人之虞,且有羈押必要,應予羈押並禁止接見、通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