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隆漁船越界遭扣留 日方同意罰121萬臺幣後放人
今早1時許,一艘來自基隆八斗子的「港福洋266號」漁船於釣魚臺北方230浬公海作業時越界,遭到日本水產署公務船攔下,船長與輪機長遭帶走調查。目前日方已同意罰款122萬臺幣可放人,蔡姓船東已前往匯款。(翻攝畫面/徐佑升基隆傳真)
今早1時許,一艘來自基隆八斗子的「港福洋266號」漁船於釣魚臺北方230浬公海作業時,遭到日本水產廳公務船攔下,船長與輪機長遭帶走調查。海巡署表示,漁船疑似進入日方奄美大島附近海域作業,違反當地漁業規範,遭日本水產廳公務船取締。(海巡署提供/徐佑升基隆傳真)
基隆八斗子的「港福洋266號」(下稱「福」船)漁船於上午1時許,於釣魚臺北方230浬公海作業時越界,遭日本水產廳公務船攔下,船長與輪機長遭帶走調查。據瞭解,經協調後,日方同意罰款600萬餘元日圓(約臺幣122萬元)放行,蔡姓船主已趕往銀行匯款,希望人、船儘速回臺。
一艘來自基隆八斗子的「港福洋266號」(下稱「福」船)漁船於今日上午1時許,於釣魚臺北方230浬公海作業時,遭日本水產廳公務船攔下,船長與輪機長遭帶走調查。海巡署表示,「福」船疑似進入日本奄美大島海域,違反日方規定才遭取締,目前協調後,依據往例與日本法規,日方同意以600萬6千日幣罰款放人。
蔡姓船東下午證實,日本方同意罰款6百萬6千日圓,匯入福岡辦事處帳戶,該船即可回臺,目前正準備匯款,希望漁船及船員們儘速返臺。
當地漁民表示,約在6年前,也有3艘漁船曾被日本公務船登檢,帶到日本的公務船上。當時日方出示蒐證影片,告知在什麼時間、地點已經越界捕魚,日方有專人用國語說明,讓臺籍船長及船長聽得清楚,證據都非常明確。
漁民說,依照規定有2種方式可放行,一是侵入日方海域,依法匯出罰款即可離開,罰款金額依船隻大小數額不等;二是跟日方到日本福崗,依法律程序來處置。先前有遇到類似情形的船隻,都選擇付錢了事,不願走法律程序,曾有一艘船被罰了800萬。
基隆區漁會總幹事陳文欽表示,漁會平時都有宣導不要越界捕魚,但有時爲了漁獲,不經意就過界了,也不是故意的。目前是小管盛產期,會再加強提醒漁船注意區域範圍,不要違規越界,這是不分國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