激進示威危險「可以殺人」 香港警務處長放話:不離開會終生後悔
香港「反送中」示威12日爆發警民正面衝突,造成至少22人受傷。示威者衝擊港警防線,朝政府總部和立法會推進,癱瘓港島金鐘地區;有民衆對警員扔擲物品,警方則發射非致命性的布袋彈、催淚瓦斯強勢驅離。香港警務處處長盧偉聰下午表示,示威者以危險物品衝擊警方防線的行爲,已經達到「可以殺死人」的程度,呼籲示威者立即離開現場。不過,至入夜後示威者仍在聚集。
香港立法會原訂12日恢復會議二讀《逃犯條例》,大批民衆上午聚集在金鐘地區佔據主要幹道,要求香港政府撤回條例,並在下午3時左右於政府總部與立法會外與警方爆發衝突。盧偉聰則在下午4時左右主持記者會說明。
盧偉聰說,警方一直對示威者保持克制與容忍的態度,但示威者不斷衝擊警方防線,並使用危險物品攻擊警方,例如以鐵馬、磚頭朝警察丟擲。盧偉聰直言,這類行爲「非常危險,可以殺人」。盧偉聰說,警方在迫不得已的情況下,使用布袋彈、橡膠彈、催淚彈或胡椒噴霧等武器,以適當方式保護自身安全。
盧偉聰指控羣衆在立法會的集結是「騷亂」,並以強硬態度要求羣衆立即離開,否則會「終生後悔」。盧偉聰沒有回答任何問題直接離開,其餘問題交於下屬代爲迴應。
消息指出,港醫院管理局證實至少有22人在衝突中受傷,但直到入夜之後羣衆仍不願散去,現場不斷爆發警民衝突。
▼6月12日,大批羣衆聚集在街頭要求政府撤回《逃犯條例》。(圖/路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