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父要求兒子「支付租金」下秒尷尬了 妻夾在中間超崩潰:怎解?
女子投書《鏡報》表示,她和前夫長期同居但未結婚,2人的兒子隨着前夫過世,成爲房子的合法繼承人,現任丈夫則因再婚搬來同住,後來由於兒子將滿18歲,他就告訴兒子,成年後要定期支付租金。
兒子反駁,自己正是房子的繼承人,他才應是同住但該支付租金的人。女子透露,現任丈夫對此並不知情,一直以爲房子是她所有。如今父子倆鬧翻,誰也不肯讓步,在家都沒多說半句話,撇開氣氛變得非常糟糕不說,也讓女子的處境左右爲難,迫切尋求能讓他們和好的方法,「怎麼解決這個問題?」
專欄作者科琳諾蘭(Coleen Nolan)建議,一旦確定兒子在法律上擁有房子,必有權利要求同住的人支付租金或是離開;最重要的是百分之百支持兒子,並且提醒丈夫,兒子畢竟失去親生父親,很難再去接受另外一個男人介入生活,因此他要適時讓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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