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車亂停自行車專用車道 屏東榮總報警取締

▲屏東榮民總醫院自行車停車格 。(圖/記者陳昆福翻攝)

記者陳昆福/屏東報導

屏東榮民總醫院院區內人行道自行車專用車道,被機車佔用,屏東警分局先前前往執行取締勤務,由於該地點屬醫院管理範圍,引來網友熱議;屏東警分局表示,該項違規行爲,最高處罰1200元。

屏東榮總今(23)日對此表示,院方依「屏東縣綠建築自治條例」第五條第四點劃設自行車停車位,供自行車專用停放,以響應政府節能減碳,運動健身之政策。卻屢遭機車族佔用,本院接獲民衆投訴後,即加強說明標示、立看板及地面噴漆書寫標示文字,以充分宣導呼籲,遇有違停者即予規勸,但成效不彰,才報請警方依法開單取締。

屏東警分局表示,屏東榮總人行道上停車格系屬自行車專用停車格,業經相關單位會勘設立禁止停放機車告示。

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6條第1項第1款規定,車輛違規停放人行道,處新臺幣600-1,200元罰鍰。警方提醒民衆,院方另有設置機車停車場供民衆停放,請勿於人行道範圍停放機車,以避免影響行人通行權益。

屏東榮民總醫院表示,醫院依「屏東縣綠建築自治條例」第五條第四點劃設自行車停車位,供自行車專用停放,以響應政府節能減碳,運動健身之政策。然自111年11月18日建院開始,即屢遭機車族佔用,本院接獲民衆投訴後,即加強說明標示、立看板及地面噴漆書寫標示文字,以充分宣導呼籲,遇有違停者即予規勸,但成效不彰。

關於近期人行道或自行車位遭機車佔用所衍生相關爭議,本院當然不可能惡意陷害來院看病的民衆,因此,民衆如發現有任何本院的異常之處,可利用屏東榮總全球資訊網站院長信箱或來電轉社工室或政風室,歡迎您提出指正或釐清。

該醫院強調,「屏東榮總到此地生根發芽、成長茁壯已經2週年了,2年來受到屏東鄉親的愛護與支持,藉此深深的表達感謝。這次藉着媒體良善的報導,期望能改善紅磚道遭違停的情況,本院會加強標示、持續勸告,祈願還給屏東鄉親暢通的人行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