貨車司機違停小睡「害死閃車老婦」 竟付18萬可了事

7旬婦人今年1月爲了閃避違停的大貨車,不慎重心不穩,連人帶機車噴飛對向車道,遭到對向來車輾過,搶救20天仍不治。(中時資料照/王揚傑攝)

一名羅姓貨車司機今年1月違規把車停在路邊睡覺,一名7旬老婦人爲了閃車,遭到對向轎車輾過,搶救20日後因腦幹衰竭死亡。新北地院審結,認爲婦人的死亡與羅男有因果關係,依過失致死罪判6月徒刑,得易科罰金18萬。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羅男爲貨車司機,今年1月6日下午把貨車違規停在新北市板橋區一處路段,佔去該向車道,導致20分鐘後騎車經過的7旬老婦人爲了閃避貨車,不慎重心不穩,整輛車飄移、連人帶車噴到對向車道,遭到對向轎車輾過,搶救20天后仍因腦幹衰竭離世。

羅男在警詢、偵訊時坦承犯行,稱自己是趁着送貨前,怕待會上班沒精神,纔會將車停在路邊小歇一會。案經婦人兒子報警,海山分局移送新北地檢署偵結起訴。

新北地院法官認爲,羅男有駕照,其所停放的路段確實畫設紅線,爲禁止停車的路段,透過現場勘查報告等證據可認定,羅男違規把大貨車停在該路段,已佔用車道,影響其他車輛行經該路段的視線,且妨礙往來車輛的通行安全,認定羅男確有過失,其行爲與婦人死亡有因果關係。

法官指出,羅男的行爲導致婦人死亡的結果,造成被害人家屬精神上創傷,念及羅男坦承犯行、調解無法成立等情狀,依過失致死罪判6月徒刑,得易科罰金,以新臺幣1000元折算一日。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