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填萬噸廢棄物 太陽光電包商羈押禁見
陳男陸續偷運廢棄物非法回填,不法獲利高達1500萬元。(高市府環保局提供/洪浩軒高雄傳真)
高雄某綠能公司46歲陳姓下包廠商,藉施作太陽能光電工程機會,陸續偷運近萬噸廢木材、廢塑膠、廢磚塊等廢棄物,非法回填到湖內區魚塭地,填埋面積約2800平方公尺,不法獲利高達1500萬元。橋頭地檢署搜索並傳喚陳男到案,訊後以有串證及滅證之虞,向法院聲押陳男獲准。
檢方過年前接獲情資,有不肖人士至湖內區偷倒廢棄物,橋頭地檢署與保七總隊第三大隊、調查局高雄市調處、環保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及高雄市政府環保局組成專案小組,深入偵辦。
專案小組發現,陳男是某綠能公司的太陽能光電設備施作包商,他雖未持有合法的廢棄物清除處理證照,卻私下利用受託回填魚塭地的機會,延攬廢棄物來源及載運司機,自去年7月至9月中旬,從臺南市某營建工程工地及其他處所載運營建混合廢棄物,回填至高雄湖內區的魚塭地,經過數十次填埋,初估回填廢棄物近1萬噸、面積約2800平方公尺。
陳男到案後堅不吐實,且對案情問東答西,檢察官認爲他違反《廢棄物清理法》違法清運廢棄物等罪嫌重大,且擔心他與載運司機、提供廢棄物的業者串證或有滅證之虞,16日向橋頭地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至於陳男延攬的廢棄物來源、載運司機及綠能公司,目前無積極證據顯示涉案,相關案件仍在偵辦中。
高市府環保局表示,陳男未經主管機關許可提供土地回填廢棄物,且非法處理廢棄物,已經嚴重違反廢棄物清理法,可處1年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併科1500萬元以下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