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顧掏鳥大學生刑期滿將出獄,父親堅持上訴5年,法官看我像瘟神

這是一樁“無人傷亡”的案件。2014年,一名大學生掏鳥窩被判刑十年零六個月,這是怎麼回事?原來,他掏的可不是尋常鳥窩,是國家二級保護動物——鷹隼。

然而,掏鳥窩是每個農村孩子都喜歡乾的事,怎麼到了他這,就被判刑了呢?大學生的父親不服,堅持上訴,一路從基層人民法院打到了高級人民法院,可結果依然不變。

十年六個月的刑期嚇得這名大學生不敢置信,但轉眼,他就要出獄了,而這件事又再次因是否“量刑過重”登上了輿論頭條。

那麼,當初整個案件的過程究竟是什麼?這名大學生又是否無辜呢?

被捕

“兒子,這小鳥怎麼不吃玉米,也不吃小麥啊?”

2014年的夏天,王亞軍從外面帶回來了幾隻小雛鳥。王亞軍素來喜歡養殖鴿子,所以王亞軍的父親也會幫着餵養。可奇怪的是,這次王亞軍帶回來的鳥,不但長得不像鴿子,還不愛吃東西。

“爸,它們不吃這些,我一會去抓點蟲子給它們吃。”說着,王亞軍就走出了家門。

第二天,王亞軍把這些漂亮的小鳥裝進了紙箱子,騎着車就跑了出去。父親問他去哪,他只回答去找閆嘯天。

閆嘯天比王亞軍小6歲,是村裡唯一的大學生。他與王亞軍本不相熟,因爲王亞軍只是個汽修廠的維修工,與閆嘯天根本沒有共同話題。但眼看着孩子和大學生走得近,王父也高興,由着他去了。

但他絕沒想到,正是閆嘯天帶着他兒子走上了違法犯罪的道路。

臨近傍晚的時候,王亞軍還沒回來,王父有些着急了。他站在門口等,跟過往的村民們有一搭沒一搭地閒聊着,卻沒想到,兒子沒等回來,等來了警察。

“這裡是王亞軍的家嗎?”

“對,我是他爸。”

確認關係後,警察開堂布公,直接告訴王父,王亞軍因掏鳥窩此刻已被派出所拘留。也就是說,當晚無法回來。

王父聞言大驚失色,但轉念一想,兒子只是掏了個鳥窩,應該就是被教育一下,就能回來了。

警察走後,王父還是不放心地來到閆嘯天家確認,閆嘯天的父親閆愛民也表示,他的兒子也被一起抓走了。他們都知道,兩個孩子就是掏了鳥窩,這在他們老家農村是一件再平常不過的事情。

河南省新鄉市輝縣土樓村,這裡的村路兩旁到處都是高聳的楊樹和梧桐樹,所以鳥兒們也喜歡到這安家。

土樓村的小孩們,大多都掏過鳥窩,大人們只當他們淘氣,也沒當回事。然而他們不知道的是,閆嘯天與王亞軍抓的並不是普通的鳥,而是國家二級保護動物——鷹隼。

抓捕國家保護動物是違法行爲,但中國自古以來斷案都講究“情理”二字,畢竟“不知者不罪”,如若這兩人是初犯,又不認識國家保護動物的話,其實還是能夠從輕處理的。

然而,被捕後的第二天上午,辦案人員第一次對他展開詢問時向他提問:“你知不知道那是什麼野生動物?”閆嘯天當即回答:“那是阿穆爾隼和鳳頭蒼鷹。”

由此可見,閆嘯天並非不知情。另外,王亞軍也非常清楚,而且他們在抓捕時也有明確的分工。

王亞軍上樹掏鳥窩,閆嘯天在樹下接。但如果僅僅只是抓捕國家保護動物,閆嘯天又爲何會被判刑十年之久呢?

鋃鐺入獄

“出幾隻鳥,懂的進來看看。”

2014年7月26日,閆嘯天在貼吧裡發了一個帖子,配文如上,並附帶了三隻鷹隼的照片。

由此可見,閆嘯天不但抓捕國家保護動物,還進行了販賣,發生了商業行爲。有人或許會想,商業行爲會對這起案件造成什麼影響呢?

舉個例子,前段時間爆火的幼師“黃老師”,通過一首簡單的“挖呀挖”兒歌走紅網絡。與她一樣因這首歌火起來的還有好幾位幼師,但與她們不同的是,黃老師選擇了開直播接受打賞。

這意味着,黃老師靠唱這首歌獲取了利益,發生了商業行爲。然而,在直播中,黃老師並沒有這首歌的版權,也就是說,一旦發生商業行爲,她就將面臨侵權的問題。

所以,閆嘯天販賣國家保護動物的行爲已經嚴重觸犯了法律,這是不爭的事實。

但閆嘯天的父親閆愛民不這樣認爲,他的兒子是村裡唯一的大學生,曾經還救過落水的孩童,是社會上難得的好青年。

雖然他掏了國家保護動物的窩,但他只是個孩子,也並不知道這是犯罪,所以法律不應該懲處他。

可事實是什麼?

閆嘯天不但是河南的一個“獵鷹交友羣”的主要成員,還在貼吧裡多次發佈了售賣鷹隼的帖子。由此可見,閆嘯天不但認識鷹隼,還知法犯法。

原來,閆嘯天還曾懷揣着一種別樣的意味發了一個求助帖,他在帖子裡問大家:各種鳥都殺過,殺生太多,會有報應嗎?

並且,在一些販賣的過程中,閆嘯天也提到,自己知道違法,但他認爲自己這叫做“有膽量”。

可惜,網絡不是法外之地,沒多久警察就通過他發的帖子找上了他。

各種證據確鑿後,閆嘯天和王亞軍被提起了公訴,王亞軍被判刑十年,閆嘯天卻因爲另一項罪名多加了六個月,他還犯了何事?

原來,在嚐到販賣鷹隼的甜頭後,閆嘯天已經不滿足於自行抓捕,還開始了購進鷹隼,再進行倒賣的行爲。

可是十年對於閆嘯天和王亞軍來說,是多麼青春正好的大好年華啊!他們的父親怎麼可能眼睜睜地看着他們鋃鐺入獄,虛度光陰呢?

於是,兩人的父親開啓了漫長的上訴之路,可是法院拿到的證據非常充足,對於兩人的量刑也是考慮到其剛剛成年,從輕處理。所以即使他們上訴到了中級人民法院,這個案件還是沒有翻案的餘地。

怎麼辦?兩位父親打算“另闢蹊徑”。

打不贏官司,他們就想走後門,搞起了行賄的違法行爲。若不是兩人迷途知返主動自首,最後恐怕就連這二人也要被處理。

可是父愛如山,他們還是不願眼睜睜地看着孩子蹉跎年華。於是,閆嘯天和王亞軍被判刑的五年間,他們從未放棄過上訴,閆愛民甚至直言,因爲案子已經一錘定音,所以法院的人看到他就像看到瘟神一樣,避之不及。

這樣的父愛,是令人唏噓的,而閆嘯天和王亞軍在監獄裡,似乎也重新改過,正努力表現自己爭取減刑。

功夫不負有心人,王亞軍通過減刑已於去年八月出獄。而閆嘯天,在獄中三次獲得減刑,將於2024年年初出獄,回想起當初,閆嘯天悔恨不已。

悔不當初

在閆嘯天的家鄉——土樓村的附近不遠處,就是太行山。在這裡,國家秘密建立了一個國家級溼地鳥類自然保護區,保護區內鳥類資源十分豐富,多達156種。

在土樓村也容易見到許多漂亮的小鳥,比如喜鵲、麻雀、啄木鳥。只不過,對於鳥類的保護,國家在當地並未大肆宣傳,一方面是爲了秘密保護動物不被狩獵者盯上,另一方面是隨着法律知識的普及,當地也並未發生過類似的事情。

所以在閆嘯天和王亞軍出事之前,村子裡連隼這個字都不認識。然而諷刺的是,村子裡唯一認識隼的大學生,成了犯案人員。

時光倒流回2014年7月14日。

那天,閆嘯天和王亞軍感到天氣悶熱,隨即前往村口的河裡洗澡。這時,閆嘯天忽然聽到有些另類的鳥叫聲,擡頭望去,竟發現了12只漂亮的小雛鷹。

這是他們第一次獵捕,一共抓到了12只,“收穫頗豐”。帶回家後,有一隻逃跑了,還有一隻死掉了。

剩下的,被兩人賣了個“好價錢”,也徹底讓兩人沾染上了獵捕鷹隼這一行徑。

第二次獵捕便是2014年7月27日,也就是王亞軍帶回家的4只小雛鷹。卻不想正被警方盯上,順水推舟得掉入了警方的法網。

入獄後,王亞軍悔恨不已,他不明白爲什麼幾隻鷹隼就讓他搭上了十年光陰。於是進入監獄後,他開始觀看動物類的節目,自學動物分類,想知道問題出在哪。

而閆嘯天,當然知道的。於是,他在監獄裡努力表現,獲得了減刑機會。疫情結束後,監獄也恢復了一月一次的探視。

透過玻璃,閆愛民看到了兒子的手。一米七八的個子,卻只有120幾斤,手纖細得令閆愛民心疼。

倒是閆嘯天,努力在父親的面前表現出樂觀的樣子,他說想等出獄後去給奶奶上墳,殊不知,他的爺爺也已經在去年離世。

隨着閆嘯天出獄的時間將近,網絡上有關他的熱議又多了起來。尤其是網絡上一位知名人物特意提到:大學生掏鳥窩被判十年,省長貪污千萬被判十二年。

這樣的描述隨即將我國的司法程序和判定是否合理推上了風口浪尖。

前文提到,閆嘯天是知法犯法,並且因爲年齡的問題,法官已經輕判。然而網友的熱議仍然講重點放在“掏鳥窩”的身上。

對於大衆而言,似乎人命高於一切,所以“幾隻鳥”在他們的眼中,與人比起來,還是不值一提。

那麼,國家爲何要傾盡一切保護大自然和瀕危動物呢?

近年來,全球氣候變暖已經成了所有科學家和學者高度關注的問題,而環境保護和維持生態平衡也成爲了每個國家和公民應盡的義務。

但總有人不明白,保護它們的意義到底在哪裡?

暫且不說生物鏈的組成,就拿近日熱搜上“四川觀察”欄目發佈的一條新聞來看,保護動物和生態環境的任務就已經迫在眉睫。

“四川觀察”欄目發佈的視頻中,印度的一隻野生豹子闖入了人類的居民區,趁人類熟睡時,叼走了他們的看門狗。

有網友就評論說,“還好不是叼走人”,可是另一個網友卻說,“豹子只不過是叼走了容易叼走的食物”。

假如,當時沒有狗可以給豹子充飢呢?是否人類就成了他的盤中餐?

結果不得而知,但是可以窺見的是,正因動物們的生存環境遭到了破壞,才導致它們不得不奔襲千里,冒着生命危險闖入人類的地盤。

豹子這樣兇猛的動物尚且爲了食物東奔西走,那些毫無保護自己能力的鳥類又該如何生存繁衍呢?

可悲的是,王亞軍通過努力認識了許多動物,閆嘯天也通過這次教訓知道了不能違法,但土樓村的村民們,哪怕知道被獵殺的鷹隼是國家保護動物,在他們眼裡仍然認爲“那不過是一些鳥兒”。

顯然,王亞軍和閆嘯天事件的嚴重性仍然還未被他們所理解,但好在這一案件仍然給許多人敲響了警鐘。

在我國,看似普通但卻是國家二級保護動物的就有貓頭鷹、大天鵝、禿鷲、狼、獼猴等等,如果國家對於那些明知故犯的人尚且網開一面,那誰還會將“國家保護動物”幾個字放在心裡?

當然,法律規範的只是人的軀殼,真正能夠改善人與自然關係的,只有人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