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顧 女子公交上吃餈粑噎死,家屬向司機索賠110萬,重慶法院判了
人類頑強而脆弱。人可以在嚴寒酷暑、天災人禍面前憑藉毅力生存下去等待救援,也會因一次意外,一個微小的細節而損壞健康,喪失生命。然而任何人都是凡胎肉體,需知沒有絕對的安全,無論何時何地都將要時刻關注個人自身的生命健康。
就在重慶一輛公交車上,趙大媽因爲在車上吞嚥餈粑不慎卡在喉嚨導致呼吸道機械系窒息死亡,在經過搶救後無效離世。在此之後,她的老伴張大爺認爲公交車司機陳師傅未盡合理的提醒義務,將其告上法院索要趙大媽的死亡賠償金。對此,法院將作出怎樣的判決呢?
趙大媽和張伯伯在年輕時經人介紹後相識,隨後步入婚姻殿堂。二人幾十年風雨兼程,互相陪伴,將孩子撫養長大後,自己也馬上面臨退休,二人打算趁着行動尚還算靈敏時到處遊山玩水,也算是彌補了年輕時忙於工作很少出門的遺憾。
本着能省則省的心理,趙大媽和張伯伯每次出行都會提前規劃好路線,方便便宜的公交車自然成了二人遊玩的首先交通工具。
案發當天,趙大媽正打算同張伯伯一起回家,二人在公交站臺上等待許久,發現想要乘坐的那輛遲遲未來。此時,趙大媽扭頭看到不遠處有售賣餈粑的,煎炸的香味隔着非機動車道依舊遠遠飄來,讓人不禁口生津液。
因爲年幼時家中也會給予孩子們炸些餈粑,再撒些糖,趙大媽每每吃到便滿心歡喜。此時此刻,聞到味道,她便將手中的包交給張大爺,自己慢慢走路過去,見價格也不貴,就買了一份,放在小紙碗中裝起來。
此時車輛還沒來,趙大媽一手託碗,一手拿着叉子,一口咬住餈粑,細細嚼了嚼吞了下去。就在她正吃第二塊時,二人等待的車來了,見此情景,趙大媽連忙和張大爺提前走到停靠的位置,爲了更好地上車,趙大媽眼一閉,直接將後面一大塊沒吃完的餈粑嚥進肚子裡。隨後在張大爺的拉扯下,二人上了車後找到一處雙人座位坐下。
趙大媽還不等坐穩,又往嘴裡填了一口餈粑。因爲此路段有部分地區處於低窪狀態,儘管司機陳師傅開車時儘量放慢速度使得車子不那麼顛簸,但是趙大媽吃得有些急,在車子路過一個小坑時,她的身子猛地向前傾,一口餈粑還未咀嚼便囫圇吞了了下去。
然而,這一塊餈粑在喉嚨下落時卡在了此處,不管趙大媽如何擺頭搖晃,仍然遲遲不肯從喉頭掉下,不一會張大媽便臉色發青,拿着餈粑的碗也從她的手中掉落下來。趙大媽雙手不停抓繞着喉嚨,口中不斷髮出氣聲,一旁的張大爺意識到事情不妙,連忙用手拍打趙大媽的背部。
而聽到後座位傳來求救的聲音後,陳司機立刻打轉方向盤,第一時間將趙大媽送入距離此地最近的一家醫院。不料經過搶救之後,趙大媽還是不幸離世了。
在此之後,收到張大爺要求賠償的消息後,陳師傅很是委屈,針對張大爺提出的因自己沒有及時提醒而導致趙大媽在車上吃東西被噎死這一說辭,陳師傅認爲自己只是一個司機,最主要的任務就是維護駕車安全,對乘客在車上吃東西這一件事有車中標語做到善意提醒就可以了。期待他對每個上來的人個個都提醒一遍,這種事難以實現。
對此首先需要明確的是,我國法律並未表示乘客禁止在車上飲食,所謂“法無禁止皆可爲”,對於普通民衆來講,在沒有規定的情況下,沒有人能夠強制其不在公交車上吃東西。
同時,我國《公共交通運輸法》明確表示:公共交通承運人應當向乘客盡到的提醒義務的情形僅限於不能正常運輸的原因和安全運輸的注意事項。而乘客在車上吃東西的行爲不會影響到公共運輸的安全和正常駕駛,所以司機對其的提醒並非必須的。
此外,趙大媽和張爺爺都是完全民事行爲能力人,其對社會有正常的認知能力,同時也需要對自身安全盡到最高的注意義務。在車上飲食容易因爲猛然剎車而導致食物卡在喉嚨影響生命健康,這時正常人可以推測或能夠想到的。在此情況下,趙大媽因個人過於自信不會因此發生風險,而繼續在公交車上吃餈粑,導致窒息身亡,應當由自身對發生後果擔負全部責任。
而司機陳師傅對於發生在公交車內區域的危險情形,及時調轉車頭,第一時間將趙大媽送往醫院進行搶救,已經履行了救助義務。
最終,法院判決駁回了張大爺的訴訟請求,不認爲陳師傅應當對趙大媽的死亡擔負責任。
人們常說:做事不能心急,心急吃不了熱豆腐。其實不論是做事,還是吃飯,都需要細嚼慢嚥,不能操之過急。
在車輛顛簸的情況下,同時明顯可能因到站而出現剎車的情況時,趙大媽也步入退休,身體情況大不如前,更應該對自己的生命健康負責,能夠預見可能發生的風險並儘量規避,小心謹慎行事,注意四周張貼上提醒標語,讓自己處於相對安全的狀態中,切勿因小失大。
生命是自己的,生命因鮮活而充滿色彩。一時不察,一時不慎,導致其遭受損害,即便能夠獲得一定的賠償,也難以回到健康的狀態了。
(《回顧 女子公交上吃餈粑噎死,家屬向司機索賠110萬,重慶法院判了》文中案例源自新聞報道/裁判文書,當事人系化名;圖片皆(部分)爲網圖,與案無關;原創文章,請勿轉載抄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