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顧 遼寧一女護工情迷男患者,在出租屋發生關係,終釀倫理悲劇
出軌只有零次與無數次之分。這也是因爲任何一件事物,但凡能夠表面看到痕跡的,其實內部早已腐爛至極。畢竟當你開始用道德三觀開始去試探人倫底線之時,彼時心中的道德早就潰不成軍。
正如這起發生在遼寧的一起因婚外情所引起的案件,一女護工情迷男患者,並多次與之在出租屋內發生關係,一次又一次的不知悔改,終究釀成了一樁倫理悲劇。
來自遼寧的譚豔從護校畢業之後,曾經在醫院裡當了幾年的護士,但因爲日常工作過於勞累,薪資也遠遠達不到她所預想的水平,彼時眼高手低的她,直接辭去了自己的工作,精心打造一份簡歷之後,轉行成爲了一名護工。
2020年9月,譚豔根據僱主所提供的地址,早早的就來到了患者出租屋中,在來之前,譚豔已經對患者的資料有所瞭解,趙勇,因車禍導致右腿骨折需要靜養。譚豔的工作,就是應僱主也就是趙勇父母的要求,照料他的衣食起居,總時長爲半個月,薪資1萬。
雖說是個出租屋,可從地段來看,譚豔猜測趙勇定然是個富二代,否則怎麼可以天天在家無所事事還能住這麼好的房子。尤其是當她看到屋內各種奢侈品,甚至還有一輛豪車的鑰匙時,彼時的譚豔便對趙勇起了心思。
而趙勇本身自小也被父母驕縱慣了,更何況譚豔本身模樣俏麗,身姿婀娜,孤男寡女共處一室,自然也不會抗拒譚豔主動投懷送報,就這樣,在這短短的15天時間中,女護工譚豔情迷男患者,多次與之在出租屋內發生關係。
然而,彼時的譚豔其實是一個有夫之婦,孩子也已經5歲了,趙勇對此也知情。譚豔之所以會走上這一步,主要原因也是因爲物質基礎,看着周圍閨蜜光鮮亮麗的模樣,自己不僅無法享受這其中的樂趣,還要出去上班,兩人工資加在一起才能在還完房貸、車貸之後,剛好夠一家三口的生活。
時間一久,在這種虛榮心的攀比下,譚豔變得越來越扭曲,當她在趙勇家中看到自己幻想中的奢侈品卻被他當作尋常物一樣凌亂擺放時,彼時的譚豔就有了其他主意,只要能夠攀上趙勇,自己什麼得不到呢?
然而,紙終究是包不住火的,更何況在巨大的利益面前,譚豔也逐漸沒有了掩飾,當其丈夫柳某發現妻子回家越來越晚,各種名牌一件件往家裡拿,很快也察覺出了異常。
2020年12月,隨着這種猜忌越來越大,柳某再一次跟蹤妻子到了趙勇家門口,隨即零散聽到了妻子與趙勇之間的歡愉之聲,站在門外的柳某捏緊了拳頭。彼時的他,並未失去理智,而是拿出手機錄音,待到晚上譚豔回家後,柳某拿出了錄音以及離婚協議,上面明顯要求譚豔淨身出戶。
出於對名聲的考慮,再加上自己本身確實是背叛了婚姻,感到羞愧的譚豔簽下了這份協議,並與柳某辦理了離婚手續,但考慮到孩子年幼,擔心夫妻二人的分開會給孩子心理造成影響,於是離婚後兩人並未分居,只是睡在不同的房間中而已。
人或許只有失去的時候纔會珍惜,沉浸在偷情快樂中的譚豔,認爲婚姻就是限制她獲得財富的枷鎖,可眼下離婚了又覺得心裡空落落的。於是,譚豔又利用與柳某之間情誼,想要複合。
兩人之間的關係也不是說斷就斷的,看着譚豔聲淚俱下的模樣,柳某也確實有些動容,更何況孩子這麼小,這樣下去也不是辦法,就這樣,在譚豔的一句句甜言蜜語與保證絕不再犯中,柳某倒是有了複合的心思。
只是,趙勇的存在始終是他心頭的一根刺,雖說譚豔也當着他的面將趙勇的聯繫方式全部刪除,但在2021年1月26日的時候,因爲兩人約定下週去辦領結婚證,這天晚上,柳某偷偷登陸了譚豔的社交賬號。
也就是這一看,讓他不由得怒從中來。趙勇雖然沒有了,可她又和另外一個男子十分曖昧。進一步讓他失去理智的,是在對譚豔的追問下,只是這個男子還是趙勇時,惱羞成怒的他隨即對譚豔大打出手,當時的譚豔邊哭邊說道,自己保證跟他沒有任何關係。
彼時的劉某對譚豔已經沒有了任何信任,直接以譚豔的口吻給趙勇發短信,以懷孕爲由將其約到了醫院。
可他怎麼都沒有想到,趙勇竟然真的來的,這也就意味着,在譚豔哄自己的同時,還會抽空與之保持不正當關係,越想越氣的柳某,直接從後備箱中拿出尖刀朝着趙勇刺去。幸好當時人流較多,趙勇並未有生命危險,經傷級鑑定爲重傷。
根據《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規定,故意傷害罪、組織出賣人體器官罪,是指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柳某因一時憤怒導致衝動行事,持刀砍向趙勇的身體,故意非法損害被害人的身體健康,由於傷害結果爲輕傷就已經達到了故意傷害罪的立案標準,因此,柳某此舉已經構成了情節的故意傷害罪。
但由於趙勇本身插足對方婚姻的行爲,就已經是屬於明顯過錯,德行有虧,且在譚豔一而再再而三的背叛刺激下,表面一套背面一套,更是激起了他的怒火,這纔有瞭如此衝動行爲。考慮到事後柳某主動投案自首,最終以故意傷害罪被判處了有期徒刑2年7個月。
婚姻中的底線一旦被打破,基本上就不會有破鏡重圓的可能了。造成此番悲劇,主要還是譚豔的貪婪所引起的,既想要婚姻的安全感,又貪圖婚外情的刺激與虛榮,最終自食惡果,玩火自焚,成爲被衆人唾棄的對象。
(注:《回顧 遼寧一女護工情迷男患者,在出租屋發生關係,終釀倫理悲劇》人名均爲化名,部分圖片爲網圖;文章禁止轉載、抄襲)